遗忘,又是怎样轻易遗忘得了呢?那是根刺,是块陈疤,一旦撕开,内里血肉模糊,散发着腐臭浊气。

它并没有伴随着时间变得崭新完好,只不过是被脓外的光鲜而脆弱的皮稍微做了掩饰性的遮蔽。

我真恨自己总是把苦难记得这么清,哪怕主人反反复复为我疗伤,但我始终做不到放下。

童年时,原生家庭父母的双重缺失是我的创痕,是我终生无法规避的话题和填补的空缺。

被冠以流着不堪血液的我,没有经历过被亲戚们当球来回踢和寄人篱下的处境,却尝到了被果断丢弃的滋味。

我曾受够被大人们戏弄似的叫骂“野种”,也为同血脉的外祖父母和舅舅对母亲悲惨遭遇的漠视和轻蔑而深感触目惊心。

自那时起,我便不再愿意去相信所谓血浓于水、人间真情,也看清了他们对作为女性的母亲潜藏在骨子里的愚昧恶意。

和一群哇哇大哭的新进来的孩子站在福利院的榕树下,我注视着舅舅舅妈牵着表弟愉快离开的背影,感觉到头顶上方仿佛永不见了天光。

时隔多年,我犹记得那日惠风和畅、天朗气清,表弟伸着莲藕似的肉呼呼的手,勾住他爸爸妈妈的臂弯乐呵呵地双脚离地荡秋千似的晃,而后以一种懵懂和迷茫的眼神回望我,用他那双不谙世事的清澈眸瞳。

他扭头回去时的笑刺伤了我。

我转瞬又淹没进了嘈杂凄厉的哭声,一动不动地死死地盯着远处越来越小的三个黑点,直到他们终于消失不见,我抹掉了从眼眶兀地跳出的咸涩水滴。

于是,它们越流越多,越流越狼狈,我想到了母亲下葬时的冷清,我沙哑的哭喊只能被迫消融在惨淡的哀乐和办丧人麻木的面孔中。

他们看惯了离合悲欢,死别生离,可我没有。

那是我一个人的痛楚,也是我一个人的歇斯底里的狂欢。

我以为我的苦难只会戛然而止于童年,满怀希望与感激地不停往上爬,势必要活出个人样来,但上天惩戒了我的得意忘形。

我小心谨慎一直保守着的秘密,在大学时被无情撕开,撕得支离破碎。

陈淮清,我想,这个人名就像是烙印,一经回想,就能忆起那烫在皮肤上时烧焦般的灼痛,经年累积的恐惧,只要思绪稍作停留,就能使我不可抑制地浑身发抖。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被他逮住把柄,是在大三时学院的同级同学聚会上。

那夜席间酒意醺得我浑身燥热,鼎沸喧闹使我放松了警惕。

掩埋在衬衫下的胸衣布料突然刺得我皮肤发痒,去洗手间整理时,酒酣耳热迷离着眼进来的陈淮清与我撞了个正着。

自从大学入学,对于他,我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这个嚣张跋扈、性格阴晴不定、纵情声色而又男女通吃的同班富家子弟,从来都是我想极力回避的对象。

一直以来我都祈求着能在学生时代安稳度日,不露锋芒,不想招惹任何人,可偏偏发了酒疯的他用蛮力发狠踢碎了我紧闭的隔间的门。

是的,踢碎。

周围隔间明明都没有人使用,可他就是找上了我。

我震愕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当迎上他因酒气而泛着猩红血丝的瞳孔时,我知道我平静的人生就此开始了坍塌。

他看到我胸前穿着抽掉了海绵的bra,在经历了短促的震惊后,便开始发狂似的指着我仰头大笑,像是看到了什么稀奇的乐子,用看怪物的眼神盯着我惨白的脸,戏谑地咒骂我。

他笑得那么放肆,那么痛快,那么猖獗,那么傲慢,笑得眼角流下一滴泪花,不堪入耳的字眼从他一开一合的嘴唇蹦出,我的心一点一点在冰冷的惊惧中冷掉。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麻木又恐慌地推开他跑出去的,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因腿软而吃痛地跌倒在了回廊。

第二天我几乎不敢去学校,但他却主动出现在了我面前,我看到他恶作剧般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照片上的人令我心惊胆战,骨血冰凉。

是我,都是我。

穿着女装的我。

昏暗的,明亮的,模糊的,清晰的,从各个角度抓拍到的我。

最早时间的一次拍摄,竟是在两年前我所暂住的出租房的窗前。

我早就注意到你这个变态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健康的唇色下露出的尖尖的虎牙像是恶魔的獠齿。

我脊背发寒,被迫坐在和他约定见面的咖啡厅,一面强装镇定地搅动茶杯,一面听他用刻意压低的语气恶劣地讥嘲和威胁我。

他的笑容看上去阳光无害,俊美的样貌吸引着无数旁经的人的视线。

“如果你不想我把这些可笑的照片发布到网上,让大家都来看看你是个什么恶心腌臜的变态玩意儿,就乖乖听我的话。

否则,我让你直接在这所大学身败名裂,今后走出这个校门连狗样都活不出。”

他有这个手段。

他有这个能耐。

他有这个资本。

因为他是渠市市长的独子。

依靠资助才能上得起大学的我一直以来活得谨慎又封闭,在社交上我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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