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师傅嘴里的毒药,我怎么会在山里呢?”

四眼道长长翻了个白眼,山里老森林的生意没有了,只能靠被车撞死,到处跑都不提多辛苦。

但他也屏住了呼吸,力量达不到真正的人的境界,永远也出不了道场!

“噗~~~”

原因是曾经捉鬼的力气不好,被九叔训了一顿,自尊心强,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当李华得知真相时,直笑得喷涌而出,气得四眼道长长吹胡子瞪眼。

不出所料,什么样的师傅,什么样的徒弟,太气人了!!

幸好这些事情不会影响到四眼道常和九叔之间的兄弟关系,很生气,其实是为了赶上老一辈的事情,李华不好好说。

“唉,跟你老师学的坏习惯,被尸体都不要了,你。”白天福夜走得很辛苦,一晚出来的距离很短,从镇上到四眼道长道场,需要整整五天,在去的路上四眼道长让李华接手,这样他们就可以休息了。

结果,李华说自己不会,拒绝了,当场让四眼道长生气。

我不知道史叔叔会不会像电影里那样做一些有趣的事情,然后遇到一个想要偷尸的狐仙。

赶尸是不可能赶尸的,今生是不可能赶尸的,只能捉鬼、杀僵尸一阵子。

也许其他道士乐得接受,但李华不冷不热地赶尸,即使很赚钱。

他宁愿受穷也不愿把尸体赶跑。

“好地方!!”

五天后,两人带着物品来到道场,李华站在山谷里四处张望,觉得这里的灵气世界比人家镇富裕多了,如果长时间在这里练习,效果一定会更好。

可惜,李华不会选择这样的地方,他的修行主要靠的是金手指,而不是天地的精神。

什么?!如果你有金手指而且你在努力修炼,你为什么想要金手指?吃得太多有什么不好?

李华最鄙视的是那个自称天赋异禀却依赖金手指的人。

不要假装你要死了?

没有金手指,谁知道你从哪里来?你是个垃圾。

“那是。”

四目路长骄傲的扬了扬头,“你也不知道谁是风水宝地的人选,不如你跟大伯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

看到李华的沉默,四目长路只能叹息,带着货物继续上路。

两个木房子,一个小院子,院子里养着鸡、鸭和鹅,山上到处跑着猪,更不用说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是很有诗意的,但不幸的是李华不会选择这样的生活。

“甘蓝!!羽衣甘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