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华的样子也越来越帅。

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一双丹凤眼,笑起来虽然看着有点坏,但很耐看。

夜店里好几个富婆都对林天华有意思。

曾经有个富婆更是出价每个月两万块钱想要包养他。

在当时,林天华每个月的工资才一千五百块钱。

两万块钱对他来说算是巨款了。

不过最后还是被林天华拒绝了。

林天华天生骨头就硬,吃不了软饭。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哈北市三大帮派之一的毒蛇帮突然带着人来抢华青帮的场子。

这些年,华青帮和毒蛇帮虽然有点小摩擦,但并没有太大的冲突。

当时刀疤和几个小弟正在夜店的包房里喝酒。

三十几个毒蛇帮的小弟突然冲进包房对着刀疤他们就是一顿乱砍。

刀疤的小弟措手不及,一个来回就被砍翻了三四个。

刀疤虽然能打,但他自己怎么可能打得过三十几个人。

就在刀疤以为这次要折在这的时候。

包房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惨叫声。

毒蛇帮的小弟猛地回头看去。

他们还以为是华青帮的援军来了。

可当他们看向门口的时候,只看到了一个人。

林天华手里握着一把砍刀对着毒蛇帮的人一顿乱砍。

他握着砍刀的手上还缠着一条红布。

林天华在夜店这三年经常看到刀疤他们打架。

每次刀疤和他小弟砍人的时候都会在手上缠一条红布。

林天华曾经好奇的问过他们为什么要缠着红布。

刀疤的小弟对林天华的印象很好。

平时也很照顾林天华。

一个刀疤的小弟对林天华说道:“砍人的时候刀很容易砍飞出去,手上缠着红布条,刀不容易掉。”

“尤其是拼命的时候,即便没力气了,只要刀在自己手里,心里就有底。”

林天华一直记着他们的话。

毒蛇帮的人冲进酒吧时,其他人早就吓的跑没影了。

只有林天华跑到吧台,从吧台下面抽出一把砍刀,并用红布将砍刀缠在他的手上,折返回去救刀疤。

“刀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