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过来,有东土,中原,洪荒,等等一系列称呼,而笼统的来讲,那就是东方主界。

在这似乎不属于他,无法分辨的记忆里。

闪闪了解了,这未知的东方主界,这未知的地方,似乎是开天以来最强大宝具和圣灵的聚集地。

一种与他所横跨的神话文明,诸如北欧神话,西欧神话,爱尔兰神话,中东神话,克苏鲁神话等等这些文明,截然不同的神话文明体系。

也有他最需要的东西

巴比伦之门,王之财宝,这是他的宝具,连接着‘黄金之都’的钥匙之剑。

其‘黄金’意义,即是无一例外,只要是名为宝物的存在,哪怕是宝物的原典,或者连原典都未诞生的宝物的智慧,都属于他。

其中收藏的宝具不多时,并不能称之为多么强力的宝具,但随着其中宝具数量与质量增加,王之财宝的力量就会直线上升。

而换作其他任何英灵拥有王之财宝,都是鸡肋的,因为无人能媲美金闪闪的收藏,就比如把王之财宝给骑士王使用,那悲剧的,王之财宝里只会有零星两三个宝具而已,根本不会有威力。

不过这仅仅是假设罢了,作为概念产物,不同于圣遗物,不符合王之财宝概念的,根本不会拥有他。

而这个概念,那就是身为英雄王本身,吉尔伽美什。

作为收集地上一切宝藏的王者,这种概念的形成顺其自然,也非他莫属。

事实上,本是他成为英灵后才能拥有的概念宝具,他生前就已经拥有并且运用得当了。

这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需要解释,名为吉尔伽美什就是他最大的外挂,这就是属于英雄王的辉煌狂傲。

闪闪在史诗生命的最后阶段,看破了生死,所以自然而然的,他再次开始了收集宝物。

宝藏无一例外都尽归他手,但那向往的禁区,却是毫无所得。

因为他从未像抢夺宙斯儿子宝物那样轻松的,找到东方神话的主界大门。

英雄的传记是史诗,而神灵的传记,才是神话。

流水般的画面,停止。

如同镜面上荡起一层水波,静止的画面消失不见,融入意识深处。

凌罗睁开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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