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融入洪水般的自行车车流之中。

元宪洲一边蹬着车子,一边吃着油条,他看到章明俊偷偷咽口水,立刻有些惭愧起来,连忙递给章明俊一根。两个人像举着两杯酒一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

章明俊家比较困难,平时不舍得到外面买早点吃,连油条都是一种奢侈品。

两个人并排骑着车子的时候其实挺奇怪的,章明俊骑着个二八加重自行车,个子也高高的,至少有一米七二。元宪洲却骑着个二六自行车,个子也矮矮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就像一头长颈鹿在跟一匹马结伴而行。

他们这种滑稽的组合经常遭到厂区其他子弟的嘲笑,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几个。

元宪洲家所在的这个厂区是北方一家超大型纺织厂,厂职工有一万八千名,算上家属的话怎么也有三万人口(家庭成员基本都在一个厂子)。加上不远处还有一个重型机械厂,也有七八千的人口,另外还有通讯营也有一千来号人。这一带俨然就是一个小镇了。

什么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都一应俱。

可这里只有技校,没有中学。

纺织厂的子弟,重机厂的子弟,还有部队大院的子弟,都得到两三公里外的第三中学上学。

每天走过路口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身材高大扁脑袋的男子在一本正经地做着交警的手势,只是没人会听他的,因为他是个傻子,大家都叫他大宝。

大宝是厂区附近的农民子弟,厂区的孩子们都挺喜欢他,路过的时候都喜欢向他打招呼:“大宝好!”、“大宝拜拜!”

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傻子就是孩子们眼中的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