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高三,等到他大学毕业,他哥还是高三,现在他都大学毕业好几年了,他哥还是高三。

这么算来,他哥已经在那所学校待了有十年了。

秦渊很感兴趣,问朗默他哥干啥呢,念了十年的高中?

朗默唔了一声,回想了一下,说:“貌似他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学生也是妖,但是这个妖不太聪明,高考一直不太理想,年年都复读,我哥也跟着他一起复读来着。”

严格说起来,他哥已经不算学生了,据他所知,他哥所在的班级,有时候他哥心情好了还会给学生们上课,毕竟他上了有十年的高三,讲课比一些老师还要透彻。

不过至于他哥为啥一直没毕业,朗默从记忆里扒出来一段对话。

那还是好几年前,有次他有事去找他哥,看到他哥站在教学楼下,身边还有个眼睛圆圆的男孩子。

他哥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些痞气和逗弄问那个男孩子,“你今年毕业嘛?”

男孩子声音软糯,眼睛湿漉漉的,表情看起来憋屈又害怕,“我不毕业!你以前说过毕业就要把我吃了!”

他哥无辜耸肩,“没办法,谁叫你是小麋鹿呢,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朗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哥撩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俩个人说的吃含义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