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底特律城的贫民窟,有一座破旧廉价的小公寓,年久失修的下水管道总有几道裂口,喷的满屋子都是恶臭的污水,这些基础设施按理早就应该换掉来,可能住在这里的人基本都没有钱,连肚子都长期填不饱的他们哪有心思来修这些东西,女人们都穿着套鞋在这湿漉漉的屋子里做着家务,这里也没有电,微弱的烛火让他们晚上很难看清破败的四壁,给了他们最后的一丝安慰——这就是马克.威廉姆斯的家。

马克的爸爸在和他母亲生下了马克和他两个弟弟后,就不知道是卷入黑帮还是fan毒集团就不见踪影了。马克的母亲也只是依靠着在外面做些零工省吃俭用地把三个小孩拉扯大。

还好马克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学校或者篮球馆里渡过的,没有被贫民窟的混乱环境所影响,但是只要他想起来,他最爱的母亲和两个弟弟还生活在这样的水深火热当中,出门就是黑帮或者du品,他就有无尽的奋斗动力。

在其他的贫民窟小孩还在打架、贩毒或者卷入黑帮的时候,马克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加州州立大学萨克门托分校的当家球星,出色的身体素质和足够的学习成绩让他拿到了密歇根大学的篮球奖学金。

但是这对于马克还不够,他想要进入NBA,买温暖、明亮的大别墅给自己含辛茹苦一辈子的母亲和两个弟弟住。

不得不说艰苦的成长环境让马克比同龄人心智成熟的多,身为一名大学篮球运动员,马克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可以让自己在高中联赛中予取予求,但是在大学联赛乃至职业联赛中,进攻创造能力以及传球能力的短板将会让自己举步维艰。

孙越的出现让马克有了一个想法:自己可以向顶级3D球员(以3分+deffence(防守))发展,进攻端只要为更富有进攻天赋的孙越拉开空间然后在一边等着接球,在防守端做到防住对方的箭头人物,这样自己不仅在大学联赛乃至以后的职业联赛上都能获得教练和球队核心的信任。

抱着这样的想法的马克和跃跃欲试的孙越来到了底特律最有名的街头篮球场:圣西西拉球场,这个篮球场位于底特律的圣西西拉教堂旁,NBA球员“魔术师”约翰逊、克里斯·韦伯、德里克·科尔曼以及著名街球手卡特-乔尼都在这里打过球。

而圣西西拉球场虽然有不少NBA球星和街头篮球高手来打过,但是球星和街篮高手都是圣西西拉球场的过客,这个篮球场真正的霸主是绰号为”掠夺者“的3人街球队,他们的绰号”掠夺者“因为他们球风凶悍、身体对抗激烈而闻名。

“掠夺者”的灵魂人物是他们的控球后卫-斯蒂芬,他运球动作娴熟、得分能力爆炸,“掠夺者”其他两名球员分别为身体素质超群的锋卫摇摆人威利斯和内线防守凶悍的中锋米诺尼。

马克和孙越穿着运动服到圣西西拉球场的时候,刚好是“掠夺者”又击败了一只球队,眼尖的威利斯一眼就看到了马克,两人位置相同、风格相似,没少在圣西西拉球场在身体上、嘴巴上多次交锋,威利斯仗着队伍配合默契,在两人的交手上胜多败少。

“哟,大家看,这不是我们的老朋友,“高材生”马克嘛。”威利斯总是会抓住如何一丝机会来羞辱马克,来掩饰自己对于马克被密歇根大学篮球队选中的嫉妒。

“少废话,威利斯,今天我是和我的队友skipper来打球。”马克对于威利斯的羞辱视若无物。

“怎么,马克,就是这个黄种人给你的勇气来挑战我们“掠夺者”的”威利斯不屑的说道。

“嘿,你好,我是来自中国的孙,叫我skipper。”马克和威利斯唇枪舌战的时候,孙越直接找到了斯蒂芬,他知道这个正在双手运两个完不同的篮球的后卫是“掠夺者”的灵魂人物。

“100美元一场,10个球。”斯蒂芬头都没有抬,正在运着两个不同的篮球的双手仍然没有停下。

“OK,让我们开始吧。”虽然100美元对于孙越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好胜的孙越的字典里就没有害怕这两个字。

马克站在孙越旁边也没有如何反驳孙越的意思,虽然他曾经吃过“掠夺者”无数次的亏,但是对于孙越的信任以及对威利斯的厌恶战胜了一切。

“那就开始吧,伙计们,又有人来挑战战无不胜的“掠夺者”,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弱肉强食。”斯蒂芬把手上的篮球丢开,“黄种人,你选个队友吧。”

这可难到了孙越,他对圣西西拉球场的人完不熟悉,根本没办法选人,正当孙越准备让马克选人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一个有点熟悉的脸庞,灵光一现的孙越指向一个人:“就那个穿黑色背心的黑人大个子了。”

听说又有球队要挑战“掠夺者”,而且还是由一个黄种人带队,圣西西拉球场所有人都围了过来,随着孙越的话,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孙越手指向的那个人,只见这个身穿黑色背心的黑人大个子身高两米左右,身体异常强壮,感觉肌肉快要把已经是加加加大号的的背心撑破了,这个大个子显然是对于自己被选到有些诧异。

马克这时凑到孙越耳边说道:“skipper,你选的这个大个子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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