柄利刃一样生锈而钝,所以,没有任何情感波动是最好的状态。

当然,这是身份决定的一切。

“滴答……”

时间在流逝。

不知过去多久,

康斯旦丁久闭的眼睛终于睁开了,他看了一下左手腕的手表,说:“时间到了。”

手表:18:27。

轻轻地放下沉睡的歌莉娅,走到浴室,用冷水洗了个脸,整理好衣服,带好黑色的礼帽,穿上黑色斗篷,穿上皮鞋,开了门。

“吱!”

康斯旦丁离开西蒙斯公寓,走到红玫瑰大街的东街头,投了三便币,坐上电气有轨车。

…………

“噹噹噹!”

“噹噹噹!”

“噹噹噹!”

电气轨车行驶在爱比尔·莫德大街。

康斯旦丁在爱比尔·莫德大街下了车,走过杉树的人行道,来到了哥特式的教堂。

杀手据点!

康斯旦丁还是从旁门小道进去,走过走廊,推开了主教堂的秘密之门。

康斯旦丁刚进去,就听到一声问候:

“你好啊,康斯旦丁。”

神父一如既往地,早就在祭台旁一动不动站立。

祈福的蜡烛依然燃着,影子蔓延在地。

康斯旦丁慢慢地,轻声地走过去,回道:

“神父,你好。”

康斯旦丁这次没有向上一次那样打趣神父。

“一如既往的准时,甚至早了一个多小时,康斯旦丁。”

神父的语气里,蕴含着甚是满意,满意康斯旦丁的时间观念和做事原则。

“神父,让我们祈祷那个伙计吧,只要不迟到半个小时就是奇迹了。”

康斯旦丁环顾教堂一周,只有他和神父,就知道那个伙计一如既往地姗姗来迟,打趣般说,又走到最前排的长椅。

“嗯,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人,不过,主会救赎他。”

神父一听到他,也是头疼不已。

这简直就是混蛋中的混蛋,该死中的该死的人。

“呼呼呼!”

外面的风在吹。

康斯旦丁安静地坐在暗红色的长椅上,低着头闭目养神。

神父一动不动地祷告着,祈福着。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

很久很久,脚步声终于响起:

“咚——!”

“咚——!”

“咚——!”

一声又一声的脚步声穿过墙壁,响荡在空荡的教堂内。

声音越来越大,猛地,“砰”地一声推门声,紧着,一个硕大无比的声音出现在祭台旁。

“嘿嘿,神父,你的黑眼圈好重啊,比那天又黑了。”

这个家伙无礼地说,胖乎乎的手扒在祭台上,令女人都嫉妒的长睫毛眨着,嘴里叼着一个长又粗的圣地哥亚雪茄。

神父没有理睬他,把他如同光影随风而去。

“拉尔夫斯,你迟到一个半小时了。”康斯旦丁看着手表,又抬起头看着这个笑嘻嘻的胖子,说。

这个人就是康斯旦丁的搭档,拉尔夫斯·多利多。

“伙计,这不是我的错,那婊子太能折腾了。”

拉尔夫斯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康斯旦丁身边,搂着康斯旦丁的脖子一脸不是我的错的表情。

算了。

还是不跟拉尔夫斯说话。

这该死的胖子,不会有好话出口。

正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康斯旦丁默默想着,又默默推开拉尔夫斯的肥手,走到祭台。

康斯旦丁不想和拉尔夫斯斗嘴,以及任何的争吵纠缠。

拉尔夫斯的嘴中八九句离不开女人,口中一时三刻少不了雪茄。

“喂,伙计,才几天不见,你就劈腿变心了。”

拉尔夫斯朝着康斯旦丁喊道。

“拉尔夫斯,你最好安静点,这把枪,好久没开荤了。”康斯旦丁抽出手枪,晃晃在烛光里。

康斯旦丁不是喜欢和拉尔夫斯说荤话。

康斯旦丁不是正人君子,而是与拉尔夫斯臭味不相投。

“伙计,我的枪,也没有开荤,要不要来一枪。”

拉尔夫斯猥琐至极地笑着说,直盯盯看着康斯旦丁,像狼在盯着羔羊一样。

“适可而止,拉尔夫斯。”神父缓缓而道,再说:“都过来吧,这次任务是SS级。”

“神父,你这话不对,我在教康斯旦丁,我的小宝贝,快点长大,不然,他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爱。爱,这种东西,很奢侈的。”

拉尔夫斯不以为然地说着走过去祭台,而康斯旦丁举起他的黑色冰冷的手枪对着拉尔夫斯。

“生?还是死?”康斯旦丁问。

“不选,傻瓜才选。”拉尔夫斯无赖地说。

“好了,都过来了。”神父说着,从修生黑袍之下,拿出一张色彩照片,放在祭台上。

康斯旦丁和拉尔夫斯走到祭台旁。

祭台上有一张照片,相片上是一个瘦骨嶙峋的灰色头发的绿人,尖嘴猴腮,看起来,一个风就能刮倒了。

照片低下有一行字:旧铜山·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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