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为八股,由朱元璋和刘基制定。科举分为乡试、会试、殿试(又称廷试),乡试在各行省举行,中者为举人。次年,举人参加在京举行的会试,中式者由天子在朝廷举行殿试,决定一二三等名次,一甲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朝初年,各级官吏缺乏,朱元璋令各省连试三年。中式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朱元璋又选拔年少才卓者授以翰林院编修、秘书监直长等显职。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任命一甲进士丁显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为编修,吴文为检讨。开创了进士入翰林的先例。以后,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成为定制。其他进士一般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没有考中进土的举人或贡生,若入国子监学习,一般授于小京官,或府佐及州县正官和教官。

为了使进士们能熟悉政务,朱元璋先令他们在各部、院、司实习观政。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衙门的,称庶吉士。进士称庶吉士始于明。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称为观

(本章未完,请翻页)政进士。观政进士亦为明所创。庶吉士多为进士中才学优异者,进翰林院则是为了深造。最高统治者也非常重视庶吉士。朱元璋在听政之余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情况。庶吉士的选拔没有定制,并不象进士那样每科必选,有时连科连选,有时数科不选。庶吉士三年学成,优秀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检讨,其他为给事、御史,称为散馆。自天顺年间开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进士地位得到空前提高,而庶吉士则被视为预备宰相。明代宰辅170余人,十分之九出自翰林。

三、铨叙

吏部负责文官的选拔任用,兵部则主管武官的升用。在吏部中,文选、考功司负有直接选拔任用官吏的重任。

明代官吏铨叙主要从进士、举人、贡生与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及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三类人员中选拔,称三途并用。被选者而未任职者称为选人。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从进士中选用。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从举人、贡生中选拔。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从官荫生中选用。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从监生中选用。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及未人流官,由吏员、承差中选用。初次做官的称为听选,升任者则称为升迁。

吏部铨选官吏,每年有六考、六选。引选六,类选六,远方选二。听选及考绩确定升降的,双月大选,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单月急选。拣选则三年举行一次。凡是升迁的官员,须三年考绩完成。若因为缺员急需递朴不待考满的称为推升。内阁大学士、吏部、兵部尚书任用实行廷推或皇帝特旨任命。参加廷推的官员有内阁、部、院、寺、监衙门五品官与科道官。户、礼、刑、工部尚书与六部侍郎以下至祭酒,由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进行廷推。大常卿以下官员由吏部决定,称为部推。通事、参事以下,由吏部予弘政门会选。詹事则由内阁各衙门主官决定。

外官、都督巡抚实行廷推,九卿参加,吏部主持。布政使、按察使出现员缺,由三品以上官员会同保举。按察使则按顺序升迂。虽说按顺序升迁,有的则一年之中连续几次升迁。对于边防重镇的官员,在选拔任用上远较他官严格,立功者可以越级提拔,当然,有罪也惩罚较严,罪无赦。知府、知州、知县及其佐官,京官中大小九卿属官,为常选官,由吏部负责选拔任用。科道官,即给事中、御史,科50员,道120员。这些官员的选用在明初至天顺、成化年间,一般从进士、举贡、监生中选用,或从推官、知县学官中提升。以后监生与新科进士不得推为科道。

在官员铨选上,明初实行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回避制度。江南人到北方为官,江北人则到江南做官。以后这种大区域回避制度发展为除学官外的易省做官。“小职事许本省别府、州、县人员相兼选用”。除了原籍回避,还有亲属回避:“凡父兄伯叔任两京堂上,其弟男子侄有任科道官者,对品改调。”“内外管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从卑回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