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的那只松鼠在指挥后,心里越发觉得云重果然不凡。这让红尾松鼠很是郁闷,明明是我在指挥这些蛇,为什么没有人佩服我。

云清今天起了个早,因为今天正好是镇上集会的时间,他想把家里养着的山鸡,野兔和一些兽皮卖了,换鞋生活必需品。再顺便带云重去女娲宫还愿,再到妙法寺送一些药草。

吃早饭的时候,云清便把要带云重去赶集的消息告诉了他。云重以前听人说集市上有很多人,非常热闹,有很多新奇的小玩意儿。听那些大哥哥们说的那么好,云重一直想去看看,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今天终于能够得偿所愿,怎么能不高兴呢。

吃完早饭,云清想早点上路,争取早些回来。等到将要出售的野味和要给妙法寺送去的草药装在手推车上时,李芙突然想起还没有给他们准备午饭。以前云清自己一个人赶集的时候都是卖完东西后就回来,为了省钱也就带些大饼之类的干粮充饥。但这次云重跟着一起去,李芙可不想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吃那冷冰冰的东西,本想炒几盘野味给他们带上,但又怕到时候凉了。

云清看着李芙不知如何是好的模样,笑道:“不用准备了。我和儿子今天在镇上下馆子。”

李芙也笑道:“你看我是糊涂了,直接下馆子就行了。”然后又嘱咐了几句。回头看见云重和红尾松鼠站在一起,整装待发。问道:“松鼠也要去吗?”

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起点头不止。

李芙看了看云清,想要问问他的意思。云清想了想道:“带上它吧,也省得重儿路上无聊。”

红尾松鼠一听自己可以去,轻轻一跳便落在云清的肩上,摇着红色的尾巴挠着云清的脸。云清觉得鼻子有点痒,拨开红尾松鼠的尾巴,道:“好了,我们赶紧赶路吧。”

风云镇是个小镇,地处偏僻,除了在地图上标着外,估计知道这里的人很少。去集市赶集的人都是附近村子的人。云水村离镇上大约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云清所猎的野味都是送到镇上的饭馆和大户人家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再加上买些家里缺少的盐巴,米粮之类的东西,一般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就能回到家。

风云镇的人很好和外地人接触,所以现在的生活方式基本还在解放前。九点钟左右,云清等来到了镇上,他决定先把野味卖了,然后再去女娲宫还愿,等把药材送到了妙法寺后再去饭馆吃饭。

云清一般是将野味卖给镇上最大的饭庄——风云饭庄。风云饭庄的老板与云清是旧识。说起来两人的相逢颇有戏剧性。

有一次,云清卖完货回家,在路上遇见有人打劫。云清身强力壮,山里的猛兽尚且不能伤害他,更何况区区两个小毛贼。云清刚想出手教训,却从远处走来一人大声呼喊。

那人穿着很是古怪。风云镇虽然不怎么与外地接触,但也不会太离谱。而那人穿得却是民国时期的青色长衫,一副读书人模样。

云清本以为这位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来锄强扶弱的,没想到那人走过来以后,对着那几个劫匪一遍遍地讲着应该博爱,不应互相打架。云清见那人从三皇五帝说到孙中山,***,并且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忍不住打断道:“你是谁?”

那群劫匪本以为两人相识,遇到个程咬金,却也没有想到两人竟也不认识。

那人摇头晃脑地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劫匪实在不能忍受,决定先解决了眼前这个祸害。云清见那人弱不禁风,连忙推开他与劫匪扭打在一起。最后,云清身上虽然也挂了彩,但劫匪们伤得更重,而且都落荒而逃。

那人愣在一旁,半天没有说话。等到劫匪都走了,他才算清醒过来,上前看了看云清的伤势,说道:“我家就在镇上,先到我家治疗一下吧。”

云清也不想让李芙看见自己这幅模样,免得以后自己每次出来都让他担心,跟着那人又来到了镇上。路上聊天时才知道那人名叫冯舫,是风云饭庄的老板。云清觉得奇怪,这样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的酸秀才竟是镇上第一大饭庄的老板,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从此云清和冯舫也就认识了。云清觉得冯舫除了说话有些酸之外,基本上还是一个好人,而且他给的价钱也合适,所以以后的猎物云清大多都送到这里来。

云清远远地就看见了风云饭庄的招牌,门口站着两个迎客的小厮。其中一个人认识云清,连忙跑过来,赔笑地问道:“云爷,今天送些什么啊?”

云清见是饭庄的跑堂,说道:“跟以前一样。老李,你什么时候开始在外面迎客了,以前不是在里面当跑堂吗?”

那姓“李”的小厮,尴尬地笑道:“犯了点小错,被老板罚在外面迎客一个月。”然后恳求道:“云爷,您可要替我向老板说几句好话,说我以后一定好好干活再也不出错了。”

云清刚才还在奇怪。平时这人对自己虽然还算热情,但也没有今天这么夸张,这么老远就跑过来打招呼,原来是有求于我。想到这里,哈哈笑了几声。“没问题。等我办完了事情以后亲自向你们老板去说。”说完,将手推车放在门外,自己带着云重和红尾松鼠朝饭庄里面走去。

那人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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