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道:“奴今年十七。”

&ep;&ep;十七,比当初初遇的那人还小两岁。

&ep;&ep;季绍景不想再回忆有关那人的故事,随口问着:“你之前怎么进的锦绣馆?”

&ep;&ep;话一出口,气氛便有些僵了,正经人家的孩子哪会去那种地方,无非是走投无路被迫委身的,这样一问,明摆着是揭人伤疤。

&ep;&ep;何清心里介怀,却装不懂,一边继续着为季绍景整衣襟,一边道:“王爷可知这小倌,最有味儿的便是十四五的年岁,因那恩客常说,太小的禁不住折腾,总会哭闹败坏恩客兴致;年级大些的虽放得开,可身子骨到底不如小的柔韧,玩起来也少了意趣。”

&ep;&ep;何清又笑,放佛季绍景问的与他不想干一般,“奴十五岁那年,便做了舍己为人的好事,拿自己换了很多银子。”

&ep;&ep;怨吗?说不清楚,他在锦绣馆里呆了两年,起初还会哭闹着反抗,可被打几顿饿几天,天大的愤懑都能压下去,他从来就做不了昂昂之鹤,只记得很久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蝼蚁尚且偷生”,所以到了最后,还是逃不掉嬉笑作态努力讨好恩客的命数。

&ep;&ep;他平静无澜地说完一席话,又觉得这样卖惨一点也不对他性子,便低头偎到季绍景近旁笑问道:“王爷可是嫌弃我了?”

&ep;&ep;昨夜喊了半宿,现下又说多了话,嗓音更显沙哑,带着疲倦。

&ep;&ep;季绍景摇头:“没有。”

&ep;&ep;“既然不嫌弃奴,以后常来找我好不好?我舍不得王爷。”何清一汪眼神半是委屈半是邀请地看着季绍景,这是馆里教的招揽回头客的管用伎俩。

&ep;&ep;腰带还拽在何清手里,季绍景没料到何清跟自己打诨,别开眼神不置可否。

&ep;&ep;何清被弄的下不来台,撇撇嘴尴尬地松了手,好在进来两个小厮请季绍景用膳,勉强打了圆场。

&ep;&ep;洁面束发,何清仔细为季绍景收拾妥当,见他要走,俯身行了个礼,耷拉着脑袋正想再去补一会觉,却被人伸手抓住了领子,季绍景的声音响在头顶:“伺候本王用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