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很清楚,你被踢出队伍了。」

&ep;&ep;「给你们添麻烦了。」

&ep;&ep;说完这句话后,我很识相的离开了。

&ep;&ep;「这就是第99次吗?」

&ep;&ep;一个人走在黄昏的街道上,用今天的报酬买了晚餐,回到一个人都没有的家中。

&ep;&ep;「我回来了。」

&ep;&ep;姑且还是习惯性的说了一句,虽然不知道为甚么要说,只是隐约记得我是会这样做的人。

&ep;&ep;吃完晚餐后,躺在床上回忆与总结今天发生的事。

&ep;&ep;剑士说的没错,我是没有才能的人,但我还是想继续当冒险者。

&ep;&ep;我会这么固执完全不是为了钱,真要说的话我一点也不会缺钱。

&ep;&ep;每个月都会有人寄一大笔的生活费给我,虽然完全不知道是谁寄的,但就结论而言我不缺钱。

&ep;&ep;而我会这么想当冒险者的原因果然是:

&ep;&ep;「伊莉丝。」

&ep;&ep;三年前突然消失的青梅竹马。

&ep;&ep;当她再次得知她的消息时,已经是拯救全国的英雄人物,我跟她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交集。

&ep;&ep;所以我就想说,如果我可以当冒险者的话,总有一天可以再跟她见面。

&ep;&ep;但当冒险者是非常辛苦的,大盾我举不起来没办法当肉盾、剑我也没力气拿、付魔我也不会。

&ep;&ep;第一次用出火球魔法时不知道有多开心,因为这是我能当魔法师的证明,跟伊莉丝一样的职业。

&ep;&ep;只要我闯出一片天的话,她会许会来见我,邀请我跟她一起出任务。

&ep;&ep;但现实是残酷的,无论我练了多久,就算能连发20颗火球,威力也只有那样,比拿石头砸魔物还不如。

&ep;&ep;因为魔法如此垃圾,所以加上今天已经被队伍踢出去99次了。

&ep;&ep;但我还是不会放弃,直到再见到伊莉丝。

&ep;&ep;亲口跟她道歉说;

&ep;&ep;「对不起,两年前我不该偷吃你的草莓蛋糕。」

&ep;&ep;我没记错的话,自从这件事后,她就不见了,也不再愿意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