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Oga怀孕后,即使临近生产也不会很大。

林云臻不懂其中原因,但胚胎小一些,孕夫肯定要轻松很多。从前他都是孕后期难受,这次度过难捱的前四个月,后面简直爽到飞起。

身上几乎没有任何不适的症状,但周围所有人都将他当国宝一般对待,就连狗男人最近也学着说人话了,亲自己的时候,时不时还会蹦几句情话。实属蚊子精界的一大进步,真是可喜可贺。

林云臻靠在暄软的背靠上,看着诺里斯坐在对面,正安逸地喝着咖啡,内心便浮起一丝丝不爽。啜了一口杯中的甜牛奶,流淌过唇齿又吞入腹中,但内心却完不满足。

原本他是对那又苦又涩的黑色“中药汁”不感兴趣的,但不知道是受肚子里小崽子的喜好影响,还是因为孕期信息素波动。他竟然开始能闻出那黑乎乎飘散出的香气,每次诺里斯喝的时候都会眼热的很,但老医生有言在先,诺里斯压根不会让他碰一下。

因而每当这时候,林云臻都会搞些事情,来放松一下烦躁的心情。

比如此刻,他将脚搭在对方腿上,哼哼唧唧地嗔道:“诺里斯,脚又抽筋了!”

诺里斯也不恼他的打扰,放下咖啡和书籍,熟门熟路地帮小血袋按揉起脚踝的筋脉。按了一会儿还会主动往上,顺便帮对方捏一捏小腿的肌肉,低声询问道:“怎么样?好点了吗?”

林云臻被按的舒服,就差哼唱起小调,在诺里斯停手后又将另一边的脚搭了上去,露出讨好的笑容

,软软地提出:“这边也要~”

等两条腿都按了一遍,林云臻已经舒服地快睡着了。

诺里斯看着两条白嫩的长腿,就大剌剌的搭在他身上,小血袋歪在枕头上昏昏欲睡,实在有些可爱,拉着脚踝轻轻一拽。

林云臻晃了晃昏沉的头,发现自己已经落入对方微凉的怀抱,也不觉得有什么,又挪动了几下,贴着诺里斯的胸口,重新找到一个舒适的角度闭上了眼睛。

诺里斯拥着他,轻柔地在额前落下一吻,有些想摸摸已经突起的小肚皮,又担心手掌的温度过低会惊扰到这个娇气的小血袋。

调整了一下怀中人的姿势,伸出一只手握住咖啡杯取暖,等了片刻确认手掌已经变得温热,才温柔地覆盖在他的腹部。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们的孩子再有三个月左右就能出生。可手下的小东西,对比几个月前明明没有增长多少。想到这里诺里斯有些好奇,这小东西生出来,会不会还没有自己手掌大小?

他会是什么样子?

会是银发还是黑发?五官呢?会更像谁一些?

因为没有经过仪器的准确检测,他们到现在都不清楚腹中的胚胎,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但是林云臻已经将孩子的小名起好,就叫汁汁,说是源自孕期最爱的浇汁面。

而关于孩子真正的名字,诺里斯已经翻看了很久。男孩的名字他还没有想好,但如果是女孩,就让她沿用母亲的名字叫珍妮……

他又摸了一会儿,手掌刚想离开,肚皮上突然凹陷了一块,又随即猛然凸起一个小包。红眸中顿时透出惊喜,虽然听小血袋说过几次,但这是他第一次碰上小东西胎动,即使仅仅是两下便又恢复平静,却足以让准爸爸兴奋不已。

诺里斯将林云臻紧紧抱在怀中,微凉的唇落在柔软的发顶。第一次开始庆幸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属于血族的血脉,让他能拥有漫长的时光,等到与小血袋的相遇,才让他知道,生命竟然是这样不可思议般美好。

马车慢悠悠地行驶,过了近一个月,才进入兹伯尔境内,按照他们的行驶速度来推算,待过了兹伯尔再有两天他们就能回到王城。

马车装置得再舒服,坐久了也会疲乏,林云臻还是

十分期待回到家中。

也正是因为即将抵达王城,兹伯尔又是同为十三氏族的阿萨迈公爵领地,所有人都认为不会再出现任何问题,他们会一路顺顺利利的回到王城时。

意外就这样在一瞬间爆发。

一行人行至里卡尔山侧,不计其数的巨大火球从天而降,熊熊的烈火带着浓烟滚滚,砸向了卡帕多西亚家的亲卫军。

谁都没料到,会有人在最安的地方设置了伏击。

十三氏族的贵族不畏阳光、灼热、甚至是火焰,但普通血族却对火光避之不及,当火球从天而降时,训练有素的军人们顿时慌了阵脚,他们四处逃窜躲避,但本就是依山而修筑的道路,除了陡峭的山壁就是深渊,根本没有可以遮蔽的掩体。

熊熊的火焰带着吞噬一切的力量,想将血族化作焦灼发黑的骸骨,锋利的箭矢像雨幕一般,从山上飞射而下,惨叫声响彻山谷。

无数兵刃咻咻刺破空气,向下飞速俯冲。他们所在的奢华马车,很快便被巨大的冲击力凿穿。变故瞬间发生,诺里斯将林云臻一把护在怀中,躲避不及只能将人压在身下,用身体将人掩住。

他们的敌人远在高山之上,这场伏击无从抵抗。林云臻颤抖地从缝隙中看到,箭雨不断的落下。而诺里斯的身体,正不断地流淌出冰冷的血液,很快打湿了林云臻的长袍。

林云臻来不及思考,他只觉得一切都完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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