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四目相对,回忆着记忆里的神子,教皇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身上的光明之力,已经比过去浓郁太多太多。

说是从神界归来,也一点不夸张。

总而言之,是他无法抗衡的存在。

既然如此——

“光明神在上,谨遵您的旨意。”

一切的争斗,都被这一句话划上终止符。

人群散去,奥斯都贴上少年的脊背,轻咬他的耳垂,“就休息好了吗,怎么会突然跑过来?”

郁欢反手环住他的脖子,“我要是没过来,天父准备怎么处理?”

奥斯都轻笑,“当然,是跟尊敬的教皇来一场光明正大的比试啊。”

若是失手打死了,那他当然也是“无心”的。

正好,还可以顺势把整个光明神教,都归拢到欢欢手上。

他在神界的时候,早就看不惯这群人打着自己旗号兴风作浪,却把欢欢忽悠成吉祥物了。

郁欢皱眉,“可是,天父的神力不是都没有了吗,怎么打得过教皇?”

神力确实是没了,但对于光明之力的亲和力,奥斯都这个前光明神还是无人能及的。

二十五年的时间,足够他将自己修炼到人类的巅峰状态。

不过被欢欢护着的感觉,实在让他无法拒绝。

“打不过也要打啊,欢欢不知道,奥维斯这个蠢……这个倒霉孩子,因为他的发色和瞳色,从小就被预言,说是恶魔之子。但凡有点什么天灾人祸,他都要被拖出去批斗一番。如果不造反,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事等着他,根本没有活路。”

郁欢听得心里一疼。

他此时才想起,若自己没有来,天父也就不会下凡,那么奥维斯这个气运之子,就会顶着恶魔之子的身份,从小在父母的冷漠中,在兄弟姐妹的欺辱中,在民众的唾弃中,孤苦伶仃地坎坷求生。

还是后来女主的出现,才给了他一丝温暖。

对了,还有女主……

“最近有拍卖会要举行吗?”他连忙问。

剧情中,女主是在一次拍卖会上,被男主救下的精灵。

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是在今年,希望没有错过正确的时间。

“圣尔城里最大的拍卖行,三个月举行一次拍卖会,下一次,就在明天。”奥维斯现身答道,“明天我陪您去,好吗?”

郁欢点头。

与此同时,拍卖行的后台,一个美丽的精灵,正缩在锈迹斑斑的笼子里面,缓缓咽下最后一口气。

被捕捉的精灵,如果不愿意像牲口一样被贩卖,不愿意成为低贱的奴隶,死亡,便是她们唯一的归宿。

能拥有这个归宿,还是因为她一直表现得比较乖巧,没有被灌下迷药。

生命逝去的这样悲凉,又这样轻易,黑暗中,无人察觉精灵的尸体正慢慢变凉。

而就在最后一丝温度消失的前一秒,绿色的眼睛突然睁开。

魔灵,怎么给我找了具精灵的身体?啧,还是个即将被拍卖的奴隶。

美丽的精灵坐起,不满地捏了捏自己的尖耳朵,又拽了拽脖子上拴的锁链。

这可跟我们当初说好的不一样。你说会帮我变成最强大的魅魔,让我一统魔族,攻占人界,现在却把我变成了一个精灵奴隶!人族的王,怎么可能看得上这样干瘪又低贱的玩意儿,你最好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

塞西娅,人族最新上任的王,内心十分缺爱,性格也阴晴不定。精灵这种纯洁的物种,能唤醒他们心中的光明和柔情,奴隶这样卑微的身份,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他们的心防。

相信我,只要你取得了这位王的爱情,你要什么,他都会双手奉上。

魔灵耐心劝导自己失忆的金主,就像哄一个孩子。

人族的王真奇怪,居然会喜欢这样没胸没屁股的豆芽菜……

塞西娅嘟嘟囔囔的,十分不满自己傲人的身材严重缩水,但想着魔灵描绘的美好愿景,她到底还是忍了。

第114章是不是哪里搞错了,吃醋的不该是他吗?

拍卖台上,锈迹斑斑的铁笼,已经被换成了镶嵌宝石的华丽金笼。

幕布被扯下的瞬间,身披轻纱的美丽精灵抱住自己,惊慌失措、泪眼婆娑地望向台下。

那双眼睛,干净澄澈、楚楚可怜,仿佛林间小鹿,最狠心的猎人,对上这双眼睛,也不由得心生恻隐,想要把猎枪,换成最鲜嫩的草料。

台下一片狼血沸腾,躁动嘶吼,但精灵的眼睛却在逡巡一圈后,准确地投向了二楼的一个包厢,与一双深邃的黑眸对视。

仿佛命运的指示,灵魂的吸引。

精灵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哀求。

郁欢不由得感叹,男女主之间的缘分,真的太神奇了。

但只看了一眼,奥斯都就眯了眯眼睛,问一旁站着的拍卖场管事,“这精灵哪来的?”

管事还以为国王想要这只精灵,连忙躬身答道:“回陛下,这是一个月之前,在精灵之森的边缘抓到的。您放心,狩猎队并没有进入精灵之森,冒犯两族的和平约定。”

只有在自己种族的领地内,才不会受到其他种族的攻击,这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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