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卿筠并不知道她们主仆俩的盘算,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她只闷在房间里,专心抄写《女戒》。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问题。

她并不是“别卿筠”本人,字迹肯定是不同的。

而且……

她也不会毛笔字。

这可难坏了别卿筠了。

原来那个别卿筠是个大家闺秀,所受的教育肯定差不了,写的字想必也难看不到哪儿去。

若是她那一手狗爬字入了别人的眼,岂不是要穿帮了?

她心想:这该死的破系统,也没说穿帮了会怎么样。

别的还好说,若是被安下一个“中邪”的名头,别说女配逆袭了,她可能会被当场捉住,送到道观或者寺庙里驱邪。

到时候,全京城都会知道,兵部侍郎别重山的家里,出了个疯癫的女儿。这宣扬出去,可不是什么美名。

别卿筠愁得都要掉发了,这边春雪又拿了个奇奇怪怪的布娃娃出来,问:“小姐,这个还留着么?”

别卿筠原本只是随意地瞄了一眼,这一看,就吓了一跳。

好家伙,这是个写了生辰八字布娃娃,上头还插着好几根针。

凭借她生前看古装偶像剧的经验来看,这十之八九就是传说中的巫蛊之术。

这难不成是原来的别卿筠做的?

多大仇啊,还整了这个玩意儿。

别卿筠把布娃娃拿在手上,仔细端详。

别说,这做工还挺细致的。

她道:“生辰八字看着挺眼熟,谁啊?”

闻言,春雪奇怪地瞧了她一眼,道:“这是小姐您做的,自然是……”

纵然她没把话说完,但凭别卿筠对这剧情的了解,也能猜得到——

这个布娃娃诅咒的是别卿婷。

能想象到原主对女主的怨恨有多深了。

别卿筠“啧”了一声,旋即将布娃娃上的针都扒了下来,然后将娃娃往春雪怀里一丢,道:“从今以后,在我的院子里,别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封建迷信不可取,明白么?把这玩意儿烧了罢。”

春雪愣了一下:“小姐您说什么?”接着她又愕然道:“烧了?”

别卿筠点了下头:“嗯,烧了。不过这些针可以留下,还能用来手工女红,别浪费了。”

闻言,春雪呆呆地应了声“哦”,随后便带着布娃娃出去了。

支开了春雪,别卿筠即刻取来一支毛笔,顷刻间便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片刻后,她放下笔,低头端详。

“一个字,丑。”

别卿筠丢开笔,心烦道:“要是有钢笔就好了,这毛笔我哪能写啊……”

等等。

钢笔……

好像也不是不行。

别卿筠的目光落在手边的毛笔上。

*

这边,春雪刚将布娃娃拿到僻静处,点了火盆子烧掉,回头便听见别卿筠在喊她。

春雪应了一声,便急忙跑了回去,哪知道一回屋,就看见别卿筠拿着把小刀,竟是将一管毛笔给削断了。

春雪一惊,忙道:“小姐,那可是前日老爷送来的玉湖笔!”

闻言,别卿筠耸了耸肩,道:“我管他是什么笔呢。”

说完接着削,直到将那笔管的切口处,削成一个尖出来。

看她神态认真,春雪不禁有些好奇:“小姐,您在做什么?”

别卿筠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你等着瞧,我要做一根携带方便,又书写流畅的笔来。”

羽毛笔,是钢笔的前身,通过把羽毛的端面削成斜尖形,再醮上墨汁来进行书写。

别卿筠要做的,就是类似羽毛笔的一种简易蘸水笔。

她将毛笔笔管的切面削成尖,再从中间切出一条细缝。

为了让笔管具有蓄水的功能,她还将笔管的中央给挖空一块,同时塞进一点棉花。

约莫一个时辰后,简易蘸水笔就做好了。

春雪在一旁看了半天,没瞧出这有什么特别的。

她道:“小姐,这是?”

别卿筠冲她一笑,道:“磨墨。”

春雪:“嗳。”

片刻后,别卿筠执着笔,蘸了墨,旋即在纸上上从容地写下一行字。

春雪看着她写,眼睛逐渐睁大。

她惊喜地道:“小姐,这能写字!”

闻言,别卿筠自豪地一挑眉梢,霎时间神采飞扬,灵动非常:“那是当然。”

还好还好,提前看了一眼原身的字迹,加上她原本钢笔字就写得不错,短时间内也能将字,写得跟原身有七八分像。

别卿筠顿时松了口气,心道:这样就不怕穿帮啦,而且写起来还方便,完美!

“我可真是聪明啊!”

听到这句话,春雪登时眉开眼笑,一副天真浪漫的模样:“是是是,小姐最聪明啦!”

她一面说,一面将一本《女戒》给递了过来:“那小姐要现在抄么?”

此时的别卿筠一点也不虚了,立马坐得端端正正:“抄啊,当然要抄。来,给我磨墨。”

*

半个月后,皇家春猎。

三月初五,是当今周国天子钦定的日子,特此举办皇家狩猎日,文武百官皆可参与,甚至允许官员们携带亲眷出席。

这天清早,别卿筠就被春雪给叫醒了。

“小姐快醒醒,今日是春猎,您可不能再贪睡了。”

而别卿筠却将被子蒙过头,道:“好春雪,你再让我睡一会儿吧……”

这半个月来,她每天不是抄书就是吃饭睡觉,一点休闲时间都没有。抄书抄的她手都快断了,终于赶在春猎之前,将手抄本送到了别重山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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