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吃食,你就专心把这本小说写完,写完之后,我按照小说质量,一次性把稿费结给你,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好了,包吃包住啊,完解决了丁鹏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会拒绝,连连点头答应了。

金庸叫来一个人,负责安排丁鹏的吃住。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一直埋头写作,因为有现成的剧情,他写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便已经把100万字的《寻秦记》从头到尾,写完了。

原著虽然有160万字,但是丁鹏删掉了大量露骨内容,缩减到了100万。

金庸看后,大为震惊,既震惊丁鹏的创作速度,同时也震惊其小说的高质量。

虽然有100万字,但是剧情环环相扣,非常紧凑,毫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此时的小说,字数大多在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之间,很少有超过百万字的,这和后世的网络小说,大为不同。

“小伙子,你很有天分,以后有新作,可以直接来找我。”

金庸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显然,金庸先生心里生出了爱才之心。

对于其稿费,他自然不会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价格,结给了丁鹏。

一共十万块港币。

十万港币,对于此时的香港来说,也不算很多。

此时,就算是在酒楼工作的服务员,一个月也能挣到两千多港币上下。

十万港币,相当于他们五年不到的工资。

但是丁鹏对于这笔钱,还是十分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这本《寻秦记》火了,那么,他的稿费自然会水涨船高。

收好钱财,丁鹏告别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钞存入银行,留了数千块在身上,作为零用,随后,他便搭车赶往小犹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日之后,小犹太,玲姐,还有方家三姐妹,便会搬入那处公屋,他得提前踩点,在那里租上房子,成为她们未来的邻居……

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