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说了?”张若山有点不可思议。

“是的。”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张若山暗暗骂道:“这该死的娘们。”

尽管很小声,小张和乐莲还是听到了。

乐莲提醒道:“请注意你的言辞。”

张若山不在做无谓的抵抗,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乐莲和小张如实做了笔记。

然后按例扣留四十八小时。

小崔和乐莲将两人的审讯记录做了整理交给了副队长向队,周巡的父亲自上次执行任务受伤后,整个刑警队由向副队长带领。

向副队长看了两个人的审讯笔记。对照了一下,发现有所出入。丁樊月说,是她和张若山约的李如漫。而张若山说,是李如漫约的他和丁樊月。

向队将组员分成A组和B组,分别展开调查。A组调查方向是丁樊月说的,B组调查方向则为张若山说的。

调查结果出来了,A组在欢乐谷找到了目击证人,可以证明是丁樊月说的是事实,果然是丁樊月和张若山约的李如漫,晚上在实验室见面的。

那为什么张若山要说谎呢?向队思索着,难道是因为,如果李如漫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他这个泄露公司机密的罪,是不是能减免。

或许他正是打的这个主意。是的,那么一切都可以连起来了。那天白天,丁樊月和张若山遇到了在欢乐谷的李如漫,李如漫给两人听了录音,晚上两人约李如漫在实验楼见面。谈好后,张若山又折回,杀死了李如漫。

这样就想的通了,向队心里琢磨着。

正式向法院起诉张若山,一是起诉他窃取公司机密,二是起诉他谋杀罪。对于第一项罪名,张若山供认不讳。对于第二项罪名,他是怎么都不肯认罪,别人都以为他还是在“垂死挣扎”。第一项罪名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旁听席的周巡和崔子豪却不这么认为,反正都到最后,还有什么可以隐瞒的。根据疑点权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并没有做出判决,就草草结束了。

第一次开庭后,法庭告知了第二次开庭的时间。大家便散开了。周巡起身准备和崔子豪离开,瞥见旁听席中一人装束打扮有点面熟,由于他的位置在旁听席的最上面,离着门口很近。

周巡并不是因为这个人面熟就想上去结识下。而是觉得这个人行为有点怪异,哪怪异呢?他出门的时候故意压低帽子,好像怕什么人认出来似的。

周巡示意崔子豪一起跟着这个人,崔子豪示意为什么,周巡说了句回去解释。两人跟着这个人走着,道路越来越熟悉,没错正是回生活区的路。周巡和崔子豪不可思议的互相看了一眼。

用手势示意继续跟着。这个人径直走到了周巡他们班女生宿舍所在的楼层。在进宿舍前,那个人摘掉了压得很低的帽子,跟着他从侧面看出,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翠翠,李如漫的上铺室友。

崔子豪的嘴巴吃惊到足足可以塞进去一个鸡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回去,为什么要偷偷的去?一系列的疑问在崔子豪的脑子的回旋。

这是怎么回事呢?拿到了林翠翠的林翠翠为什么要“掩人耳目”的去旁听席听审,她是不是对这个案子太过关心了。宿舍里的其他女孩子也没见她这么关心的。

林翠翠,她曾经也是周巡和崔子豪怀疑的对象,但后来排除了,因为她没有作案的动机和时间。而且他的钥匙扣完好无缺,没有缺少那枚嵌在钥匙扣上的纪念币。

这时,崔子豪想起来那天王美君说的话。林翠翠和李如漫好的和一个人似的,那次因为一点小事,两人起了争执,竟然在食堂大厅里就吵了起来。王美君想要劝止,两人竟然默契的同时喝止她:闭嘴。然后继续争辩对错,但事后还是好的和一个人似的。

由此看来,两人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想要知道结果,正大光明的坐到旁听席上即可,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吧!

中午吃饭,食堂里,崔子豪和周巡看到王美君一个人在那里吃饭,端着餐盒走了过去。事先两人商量好了,怎么套出王美君的话来。

“今天上午李如漫的案子开庭,你们宿舍怎么没有人去呢?”崔子豪试探着问。

“林翠翠去她姑姑家有事了,我嘛身体有点不舒服,在宿舍里休息。”王美君精神有点不好,看起来病怏怏的。饭吃了一小半,就和崔、周两人打招呼回宿舍去了。

林翠翠去了法庭没有告诉王美君。她究竟为什么这么神秘?

一个想法从周巡的脑子中冒了出来:她会不会是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周巡和崔子豪说了自己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

吃过饭,两人到自习室坐下,梳理了下整个案件。

假设当时找到的钥匙扣是林翠翠的,那么现在林翠翠手中的一定不是她自己的。那么她不在场的证据也会是假的。

验证这个假设的首先要分别查看下,丁樊月和林翠翠的钥匙扣。

丁樊月自从那日从刑警队出来后,心情不佳,总是一个人呆着,下午的课也是这样。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听课,崔子豪和周巡坐到她的前面,一节课结束后,趁着课间丁樊月上厕所的时间,拿过丁樊月的钥匙,仔细观察那枚没有纪念币的钥匙扣。

崔子豪和周巡发现,这枚钥匙扣上有细小的划痕,应该是用很细的铁丝将那枚纪念币取出的。课间虽然有时间可以拿到丁樊月的钥匙,要将纪念币取出,课间那可怜的时间,明显不够,而且,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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