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遇

不知何时,我已经变得如此消沉了。

我现在正坐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我不停地注视着墙上的挂钟,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整个审讯室内就只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摇摆声。

“就这样,徐冬磊先生,你今天可以回去了,如果想起来有什么线索的话,请和我们联系。”

听了警察的话,我离开了警察局,慢慢走在宽阔的马路上。街上的汽车络绎不绝,就犹如一匹在草原上奔腾的千里马,发挥着自己日行千里的绝活。

为什么我会被警察叫到警察局来问话呢?

就在前不久,一个富二代失踪了,那个人是一个水性杨花的男人,吸毒,打架斗殴,***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但都是因为他那个有钱的父亲,他前脚刚进去,后脚就出来。四年前他酒驾撞到了一个女孩,自己开车逃走,那个女孩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时机,最终导致双目失明,双腿残疾。

而那个女孩,就是我的妹妹,徐冬晴。

我的妹妹今年16岁,正值青春年华,结果,那个混蛋富二代毁掉了我妹妹的一生......

我曾与他们家多次协商,可是到现在,他们家人都没有出面过,医药费一分钱也没有出过。

而那个混蛋,我去找他的时候,他依然在街上飙车。

明明已经有人因为那个混蛋的行为而受伤,他却一点也不长记性!还是那样无法无天,难道法律就不能制裁这些家伙吗?至少给我的妹妹讨一个公道。

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曾经有过上访的打算,但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死亡威胁。我知道是那个混蛋干的,但是我还是妥协了。

我真是一个没用的人,妥协于权势下,尽失尊严。

对不起,冬晴,原谅哥哥,我什么也做不到,我常常想,要是那个混蛋,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该有多好。

可是,就在前不久,他突然失踪了。而在失踪前,和他唯一有过接触的人就只有我。

所以,我今天被警察叫去问话。

我也没有想到,警察那么快就找到了我。但是,他们就算找到他,他也不可能生龙活虎的了。

因为,他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杀死的。

但是我并不后悔,如果我不杀了那个混蛋,那还会有更多的人收到他的伤害。我虽然不是正义的使者,但作为人的良知,我还是有的。

但是,就算是为了维护正义,我也不应该把那个混蛋的性命夺走。在我动手的那刻起,我也成为了加害者,而他,则成为了被害者。

就在不久前,我找到他,我希望他可以向着我的妹妹道歉,就算不支付任何医药费,我就是希望他可以道歉。

我的妹妹才刚刚16岁,现在正是她的花冠年华,但是却......

但是,他拒绝道歉。我们在一个楼梯口前起了争执,结果,我一不小心,把他从楼梯上推了下去。我彻底愣住了,我还是第一次杀人。我彻底害怕了,我把他的尸体藏在了我租住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内。

当时的我太冲动了,被他嘲讽的话语激怒了,就......

当我清醒时,他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我知道,我触犯了法律。

我犹豫了很久,究竟要不要去自首。如果我去自首的话,按照他的父亲对孩子的宠爱,会不会将我置于死地;如果我不去自首,纸永远保不住火,秘密总有被泄露的那一天,我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尽管他是一个恶魔,但现在的我,也只是一个恶魔。

反正那一天总有一天会来临,我现在只想和我的妹妹呆在一起,静静地陪着她。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来到了医院。

我来到了一间病房内,我拉开了挂在窗上的窗帘,一道道金色的阳光照耀进来,在病床前留下了淡淡足迹。一个大概16,7岁的女孩躺在病床前,金色的阳光沿着她的棕色的长发一泻千里,女孩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哥哥,你来了。”

“恩,冬晴,我来了。”

这个就是我的妹妹,冬晴。自从出了车祸之后,她就一直住在医院内,整天就是输液,做化疗,她原本瘦弱的身子开始显得消瘦。但是,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来面对这繁琐的厄运。医院里的工作人员总是笑着跟我说:“真羡慕你有这样一个妹妹。”

“哥哥。”

“冬晴,怎么了?”

“今天,爱莲姐姐给我打来了电话,来询问我的病情。而且,她已经顺利成为了雪豹突击队的一员。”

“是吗,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爱莲是我的青梅竹马,自从大学毕业后,我们就几年不见了,听说她考上了军校,现在还进入了赫赫有名的雪豹突击队,我真的为她感到自豪。毕竟,成为军人,是她最大的梦想。

“哥哥,你真的不打算向爱莲姐求婚吗?”

“哎?”

“哥哥,你已经忘了吗。你不是说过,当爱莲姐顺利考上军校的时候,就要向她求婚吗?”

不会吧?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早已将它忘却。现在的我,为了妹妹的病情东奔西走,再加上我杀人的那件事情,我根本无暇顾及这些事情。

“哥哥,对不起。”

“冬晴?”

“哥哥,对不起,我知道,哥哥是因为我才一直不肯向爱莲姐求婚。我总是一直拖累哥哥,对不起。如果我要可以从这个世界消失掉的话,哥哥就不会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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