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形式还有另外两种,叫做“名递之法”和“数递之法”。

华岳的《翠微先生北征录》记载:“彼有惧其递角之泄露也,故立为名递之法。谓以‘人皆畏炎热’诗二十字为号,写‘人’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写‘皆’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食。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外,全无明文及其所乞之事,此名递法也。”

“彼有惧其往来文牒之易辩也,故立为数递之法。谓如以‘湖上新亭好’诗二十字为号,写‘湖’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一百件之数,写‘上’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二百石之数。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内,全无一字及其所乞之数,此数递之法也。”

这两种方法比之上一种则更加灵活,可以传递更具体的情报。

此外,还有一些常用密码,如“彼有以色为递者,谓以五色而辩其所申之意。以蓝青而书号者,系乞何人,系在何军;以赤朱而书号者,系乞何物,系在何处。彼有以字代替者,甲乙丙丁之十干,即以为一二三四数目之代用;子丑寅卯之十二支,即以远近里数、殿润升池江鄂驻札之代呼。有以衣帝者,谓传一衫至,则一军发,传一袴至,则两军发之类也。”

这种密码传递非常巧妙,或以五色为代号;或以天干地支为代号;或以衣服为号,不仅加强了情报的保密性,而且避免了重复,有多种变化。

将军队驻扎地及有关水路山险及左右前后的营地都编上代号,大大提高了情报传递的安全性。

反之,如能将敌方的营地和这周边地理环境也编上代号,则能更简便更保密的进行间谍活动。

以及密写,像是靖康元年(1126年),金军围困开封,宋钦宗命令签书枢密院事曹辅到兴仁府寻访康王赵构。

为了防止密诏被金人截获,便采取了密写这一方法。

诏书在曹辅的衣襟上“以矾书为诏,以遗康王”,原因是“矾书帛入水方见”。

这样即使曹辅被金人抓获,也无法从他身上搜到任何有用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秘语,秘语也称“隐语”,即不把本意直接说出来而借助别的词语来暗示。《武经总要后集》卷四语:“军政急难,不可使众知,因假物另隐语谕之。”

《翠微先生北征录》中,间谍曰跳河者,奸细曰两来者。

《书叙指南》中也列举了一些常用的隐语,如“谨察视曰善伺之;探事人曰游侦;探人事曰探刺微密;请伺察曰长耳目;窃听曰属耳;问消息次第曰问息耗;以形貌访寻曰以物色访之”等。

也有利用谐音来传递情报的。绍圣年间,辽使李俨来宋,蔡京负责接待。

蔡京故意冷落辽使,使其很长时间都无法参见宋帝。

一天,双方在一起饮酒,李俨对杏感慨:“来未花开,如今多幸。”

蔡京马上拿梨接道:“去虽叶落,未可轻离。”

李俨借助杏的谐音“幸”询问蔡京何时可以面圣,而蔡京则利用梨的谐音“离”告诉李俨还要等待。

这种谐音的情报传递不仅可以将信息准确传达给对方,而且还可以防止他人的偷听,落下话柄。

宋朝的情报传递方式灵活多变,这既是间谍技术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当时复杂环境下的产物。

特别是信鸽、密码、密写等间谍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间谍活动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当然,说了这么多,宋朝除了有简单外,当然也有反间谍措施了。

毕竟这也正常,既然有间谍活动的存在,那么就一定会出现与之相对应的反间谍活动。

在宋朝向外派遣间谍刺探对方情报的同时,外国间谍也许正埋伏在某处伺机窃取宋朝机密,如何防止自身的情报外泄,打击境外间谍的活动,成为宋朝统治者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间谍工作是一项典型的团队工作,在形形色色的间谍背后必然有一个庞大的间谍情报机构,宋朝是如此,辽国也必定如此。

“素闻燕京留守府有,凡都府事无巨细,必先阅之后行。其府置一局,诸事连外境,情涉谍叛者,悉收付之考劾,苟语一蹉跌,即置之孥戮,亦委是吏主之。”

“虽已下,洎诸幕职,皆不与焉。以是吏得专肆腹,随所喜恶,为人祸福。”

“南之人,侧目以视。故不待鸠率,岁所馈与,甚于输官。公患之。语其详熟,以南北枢密院通事一人更代,尔后其弊浸息。”

这段史料出自《贾师训墓志》,此事大致发生在大安二年(1086)以后。

从墓志可知,辽国在燕京府设有专门的间谍机构,具体名称虽不可考,但看的出,这个机构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直接掌握生杀大权,处理一切间谍事宜。

既然,辽国存在专门的间谍机构,那么,作为辽国最大威胁的宋朝自然就是辽间谍机构的重点监控对象。

它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向宋朝派遣大量的间谍进行刺探、破坏活动,以便及时获取对方的情况,为辽国制定对宋政策提供依据。

景德元年(1004年),郓、齐等州安抚使丁谓言:“擒获契丹谍者马珠勒格,即斩之。鞫问其人,称徒侣甚众。今各具形貌年齿,请下诸路分捕。”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辽国在宋朝境内拥有自己的间谍网和严密的间谍组织,这个组织不仅分布于河北诸路,而且其管理程序相当细密,主管人对于组织成员的形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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