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令人在瞬息之间血溅三尺的利器。

“别误会,我只是想仔细看看它。”房戟笑道,“因为我忽然想起,我曾见过别人的一柄佩刀,与此刀极像。”

颉利发骤然睁大了双眼,浅灰色的瞳孔缩紧,宛若一对兽瞳。

“那人是谁?现在何处?”他急忙追问道。

“你或许认识他,”房戟直视他的双瞳,一字一句道,“当初我就是被他带到了长门关,才中了北漠的埋伏,他的名字叫作叶雁回。”

刹那间,颉利发只觉得如遭雷击。

叶雁回,他当然是认识的。大可汗养在暗处的爪牙,终年不见天日,出手只为收割性命。

彼时,嬴戈所中的钟情蛊毒发,程隼便以取出其体内的噬心蛊为筹码,诱使叶雁回将急于求药的房戟骗至长门关。那里将会设下重重埋伏,只等房戟自投罗网。

可叶雁回竟然拒绝了。

取出噬心蛊,他便不再受制于北漠,从此天高海阔,山长水远,他可以自由地去往任何地方。

但他竟然宁愿舍弃这来之不易的自由,也不愿意欺骗房戟。

最终,是颉利发劝服了他。

他蹲在叶雁回面前,对他说,你这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嬴澈了吗?

时不时发作的噬心蛊和连日的水米未进已经让他瘦得脱了形,可听到“嬴澈”两个字时,那双枯井一般的灰眸里划过了一丝亮光。

颉利发就像草原上最为老道的猎手,一箭便射中了猎物的要害。

他循循善诱,大秦早晚会被北漠的铁蹄踏遍,嬴澈若没有死在战场上,便会成为北漠的俘虏。他是大秦的贵族,一旦被俘,下场会有多凄惨,你应该也能想象得到吧?不过,只要你答应大汗的要求,将房戟引至长门关的陷阱中,我便会替你向大汗求情,将嬴澈赏赐给你。到了那时候,你想把他带到哪里去都可以。可是,如果你早早地因噬心蛊发作而死,这一切就都没有了。

他亲眼目睹了叶雁回的挣扎,痛苦,与妥协。

在那时的他眼中,叶雁回不过是一名自幼在暗室长大的刺客,有一半汉人血统的杂`种,受体内的噬心蛊所控制,卑贱如同蝼蚁,却痴心妄想地爱上了一个地位尊崇的汉人。

如今看来,他们是何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