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楼(章末打卡喔,章前打卡不算)

沈墨穿越过来时正巧是精灵王雷克斯降生的时候,所以从头到尾这一任的精灵王就是他,并不存在原身,他在精灵族六年的记忆里并没有出现过哈瑞斯,那么这+50的好感只能来源于哈瑞斯对精灵王的敬慕。

一个黑暗精灵能抛开阵营成见敬慕自己这位光明属性的精灵王,应该是心思剔透善良的小精灵。

(书粉:确定没有老婆滤镜?沈墨:滤镜我加的我喜欢!)

“你把哈瑞斯送去了哪里?”

沈墨将刚才翻录的魔法书轻轻一推,书就飞向了一旁的书架。

夏尔长老却是心尖一颤,他一个字也没说,为什么王会知道黑暗精灵是哈瑞斯?

难道王早就发现了,只是一直没处理?

越想越心惊,但又觉得合乎情理,毕竟王才降生六年,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祭司,外形上是成熟英俊的成年精灵,不知道实情的绝对不会想到王在六年前才降生。

王已经知道了黑暗精灵是哈瑞斯,夏尔长老觉得没有隐瞒的必要,只好如实告知。

但他也只是将哈瑞斯送出了金波斯森林,至于哈瑞斯究竟去了哪儿,他也不知情。

沈墨没多纠结这个问题,挥挥手让夏尔长老退下。

夏尔长老仔细观察王的脸色,确保他没有动怒也没有要去找哈瑞斯的意思这才放心地离开。

但沈墨真的会不去找哈瑞斯么?

当然不是。

既然山不来找我,那我便去找山就是了。

沈墨收起了精灵族的特征——翅膀和尖耳朵,依旧是金发碧眼,不过身上圣洁的白袍变成了人类常常穿的款式。

信手挥出一面水镜,与镜子中的自己对视了一眼,然后消失在宫殿里,悄无声息地出了金波斯森林。

小媳妇儿等我,老公马上就来了。

......

夏尔长老亲自用魔法送哈瑞斯出森林,所以他一路上畅通无阻,很快就来到了人类的闹市,不过他出现的地方是一条僻静的巷道,前后左右都没有人,他的出现不会显得突兀。

如今的哈瑞斯不再是六七岁精灵的模样,而是看上去刚成年的少年模样。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吊坠,吊坠是个看似普通的绿色羽毛状的叶子,却蕴含强大的魔法。

这是夏尔长老送给他的礼物,只要吊坠在身上,他就能维持长大后的人类模样。

哈瑞斯在人类世界中待过一段时间,虽然那时还很小,现在的印象也不那么深了,但并没有那么害怕畏惧。

精灵同伴们都说人类很恐怖,夏尔长老也说人了自私贪婪很坏,但他始终相信是有好人,他记忆中的爸爸是人类,就是一个好人,对妈妈和他都很好。

(ps:精灵的年龄不是通过外貌判断的,魔法强大,身体就会长大,一般青年形态就是精灵最鼎盛的时候,魔力较弱的精灵则会像人类一样慢慢长大。)

哈瑞斯小心翼翼地走在人多的街道,这是圣卡西亚帝国的罗曼城,是离主城最近的城市,繁荣华丽。

哈瑞斯无处可去,因为身上没有金币。

夏尔长老大概也是因为不怎么行走在人类的世界里,所以也忘了这一茬。

哈瑞斯目光流连在一家烤鸭店大半个小时里,里面飘出的美食的香味让他不知道咽了多少口水。

好香,好饿,好想妈妈。

妈妈肯定会给我做好吃的。

哈瑞斯瘪了瘪嘴,猫儿似的琥珀色眸里弥漫着淡淡的水汽,可怜得像是被抛弃的小动物。

哈瑞斯又深深嗅了好几口,这才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烤鸭店门前,然而,走过烤鸭店后还有烧鹅店、面包店、披萨店......

哈瑞斯不敢多留,苍白着小脸走得飞快,最后在大剧院门前的天鹅喷泉附近徘徊。

天已经暗了下来,路灯洒下的光让哈瑞斯看上去更加寂寥可怜。

就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走向他,“你是不是饿了?”

哈瑞斯诧异地转头看向陌生男人,诚实地点了点头,“饿了。”

“我请你吃面包吧。”陌生男人很热情地邀请哈瑞斯,哈瑞斯不知人心险恶,再加上饿得头晕眼花,几乎毫不犹豫地点头,跟着陌生男人离开。

然而陌生男人却没有带他去所谓的面包店购买面包,而是去了一个灯光闪烁的赌场。

这里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

人太多,哈瑞斯有些胆怯,但为了面包还是毅然决然地跟着去了。

最后,他被卖了,准确来说是抵押,被那贼眉鼠眼的男人骗到赌场抵押给了赌场的管事。

在这里,没有赌本的人可以选择抵押自己身上的东西,会由专门的管事估价,然后直接转换成筹码。

这个男人是个赌鬼,赌得倾家荡产还执迷不悟,始终相信自己能一夜暴富,把曾经失去的钱财部赢回来,今天他刚把家里的一副名画卖了来赌场却再一次输了,就在他气急败坏不知该拿什么做抵押时,他看到了在路边晃悠的哈瑞斯。

哈瑞斯的模样秀美精致,他动了歪心思。

他一直跟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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