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转瞬就到了大婚当日。

温府大婚,可谓是整个良贤镇都热闹起来了。

生意红火的福兴酒楼大摆宴席,宴请了不少曾经福兴酒楼吃过饭的镇上百姓们享用宴席。

这日在福兴酒楼吃喝免,被邀请到的人无不眉开眼笑,喜笑颜开,而没被宴请入席的则纷纷艳羡不已。

要知道福兴酒楼关门重新开业后,菜式丰富了许多,价格不贵,味道还好。

而温玉书大婚的今日更是摆满了山珍海味,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好运的人被请了去大吃大喝,可不让旁人羡慕?

因婚期早早定下,早在半个月前,温府便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各个府中的人也都挂着笑脸,早早开始张罗起温玉书的婚事。

温玉书虽是哥儿,却是温家的主事人,掌管着温家所有的产业,也掌握着府中上下所有人的经济命脉,自然没有人敢做事不上心。

除此之外,温玉书,包括已故的温父为人和蔼可亲,待人客气,即便是在温府打杂干活的伙计,温家人也都以礼相待,绝无其他大户人家那般的主人家对手底下的伙计丫鬟非打即骂,颐指气使。

再加上,大婚这日,工钱翻了三番,大家可不得更加殷勤上心?

即便今日没有工钱、赏银,众人也都发自内心地为温玉书高兴,能见他嫁得良人,也是真挚地祝福。

可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是温玉书、沈墨以及其余真心盼着他们好的人,而愁的自然是云乐。

说愁,可能并不恰当,云乐的内心是相当嫉妒,乃至怨恨。

在几天前他还能寄希望于,温玉书和沈墨的婚事告吹,可现在已经到了大婚的当天,福兴酒楼那么隆重地大摆宴席,婚事是不可能告吹的。

心底便越发不甘。

一大早,邬启恒便见他面色不好,以为他身子不适,一直在他身旁嘘寒问暖,云乐越发不爽,却又能说出真实的缘由,只能声称自己昨日夜里没睡好。

邬启恒是尖峰寨的人,沈墨大婚,他自然要到场。

除了一直跟着他住在温府的沈落和沈佑之外,远在尖峰寨的一些得力部下也都在前几日便悉数抵达良贤镇。

不只是人到了,沈墨吩咐的聘礼也是一样不少,部准备到位。

温夫人本以为沈墨虽然相貌堂堂,武艺不凡,但家境贫寒,也不嫌弃,毕竟温家最不缺的就是钱财银两,沈墨即便身无分文,只要他真心待小书好,便足以。

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沈墨竟然备好了聘礼,一箱接着一箱往温府抬,都是些价值连城的宝贝,名贵的药材,上好的绸缎布匹,稀缺的瓷器珠宝......应有尽有。

不说这些,就是那整整五箱的黄金,便足以证明沈墨的家底丰厚。

温夫人一直以为沈墨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突然收到这么丰厚的聘礼,愣得好半天没缓过神来。

因吉时在即,也无暇去思考为何沈墨拿的出这么多聘礼,瞅了眼礼单后便赶紧让下人将聘礼抬进库房。

将聘礼送进门时,已是成亲的当日,是以,就连温玉书也想不到,沈墨会突然来这么一出。

听到小月急匆匆跑到房内说起这事儿,面色惊讶,惊讶之余更多的欣喜。

温府不缺银两,他也不缺这些聘礼,可缺不缺是一会儿事儿,沈墨送不送是另外一回事,沈墨能置办这些,便也表明,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大少爷,小月是真没想到,沈公子是真人不露相,原先还觉得是少爷您嫁给他,是他高攀了,如此看来,少爷与沈公子也是门当户度,天生一对儿。”

小月笑嘻嘻道,手脚灵活地为温玉书整理婚服,末了又为他梳理墨发,做一些成亲当日的必须做的事情。

哥儿虽然能生儿育女,但也是个男人,婚服上与新郎一般无二,是相对来说比较简洁的红袍。

不过不同的是,寻常人家的哥儿嫁人只是身着红袍,而温玉书身上这件,料子上成,做工精细,袖口、领口处都用金丝绣上了龙凤呈祥的图案,华美之极。

迎亲的队伍就等在门后,等吉时一到,温府的人送温玉书出门,温玉书一路踩着红毯走到大门口,一眼便看到了高头大马上的男人。

男人身着一袭火红的喜袍,衬得其容颜越发俊美惑人,温玉书眼中闪过一丝痴迷,高兴的同时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前世的自己早早惨死在尖峰寨里,而今生不但没死,还嫁给了自己心仪之人,就像是做梦一样。

在结婚当日,最关键的时刻发呆的除了小媳妇儿,也是没谁了。

沈墨微微叹了口气,嘴角噙着笑意,翻身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向对方,在对方还没回过神来之前,直接将人拦腰抱起。

温玉书惊呼一声,直觉天旋地转,待他看清眼前的事物时,人已经坐上了马,身后与他同乘一马的是沈墨。

耳畔是灼热的呼吸,男人的声音性感低沉,略带几分揶揄。

“阿玉,怎的在发愣,莫不是要嫁给我了,太过高兴了?”

“嗯,高兴。”温玉书如实地点点头,声音不大不小,淹没在身旁众人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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