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领路的人已经带着邬启恒到了沈墨的住处,沈墨瞥了他一眼,挥手让护卫离开,这才慢慢道:“坐吧。”

邬启恒坐在桌边,见左右没人,咧嘴一笑,道:“大当家,您这不是真的要在这儿成婚吧,我听说下个月就要完婚了,做温府的上门儿婿?”

原主对邬启恒和邬慧的态度都还不错,以至于他们并不怕原主,而他们和原主之间也有些渊源,曾经原主被追杀的时候,姐弟二人出手相助过,虽说即便他们二人不出手,原主也会安然无恙,但是,终究是逞了这番情,后来在尖峰寨扎寨安营,他们就成了二当家,三当家。

那时候,邬氏姐弟也还年轻,脾性也算率真,不那么讨人厌,可这么多年过去,人是会变的,不只是因为邬慧和温玉书之间的过节,就他们两人的品性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讨喜,反倒是讨人厌。

“自然是真的,我也年纪不小了,是时候该成家了,下月便会成婚,成为温府的乘龙快婿,修身养性倒也不错。”

“可是,那......”邬启恒犹豫了一瞬,问:“那尖峰寨,大当家不管了么?”

“尖峰寨不是还有你和你姐在么,我过些日子会回去一趟,对了,你怎么突然来了良贤?”

沈墨不动声色地问。

他要成婚的消息自然是已经传回了尖峰寨,但是目前也只有他的亲信知情,还没正式宣布,以邬启恒的脚程,出发的时候,尖峰寨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所以,邬启恒绝对不是因为他成婚才赶来这里的。

从邬启恒进门开始,沈墨就一直在观察他的言行举止,面对自己时情绪中没有丝毫的仇恨愤怒,大抵能猜出,对方此时此刻还并不知道自己的姐姐邬慧被杀,眼中划过一丝精光,面不改色地捧茶抿了一口。

“不瞒大当家,我此番前来也是为了心仪之人。”

“噢,倒是不曾听说,你心仪之人是何人,莫不是也住在良贤镇?”沈墨笑了笑,明知故问。

此前,邬启恒就担心沈墨对云乐有意,毕竟云乐生性开朗活泼,见识广博,小脑袋里藏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他生平所见最特别的哥儿,要是沈墨也对云乐有意,他没那个自信能与沈墨争,沈墨无论是外表还是武艺都在他之上。

但现在,确定沈墨要与温玉书成婚,他心里的大石总算落了下来,眉眼舒展,想到云乐俏丽的小脸蛋,嘴角不禁扯开一丝笑,道:“这人,大当家你也认识,就是云乐,前不久见过,大当家没见过他么,他现在人就在良贤镇。”

“见过。”这点没什么好隐瞒的,风云酒楼就在福兴酒楼对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自然是见过,还不说他刚来福兴酒楼那会儿,自从下马车后正好跟云乐碰上后,云乐隔三差五地来温府找他,弄得那几天小媳妇儿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哀怨。

想到这人就觉得烦躁。

“那你可去见了他?你与他,莫不是也好事将近了?”

剧情中,邬启恒虽然也云乐的丈夫之一,但是他转正得慢,也就是说,是云乐在拥有几个丈夫之后才接纳的他,他当时为了成为云乐的后宫之一,与花国太子花天瑞联合设计害死了原主。

这个仇自然不能不报,不过,也不急于一时,目前,花天瑞还没登场,等日后慢慢收拾他们也不迟。

主要是沈墨也还没想好,怎么缓慢地折磨他们比较好。

“嗯,我与他两情相悦。”邬启恒点头,面带微笑,在他看来,哥儿和女子一眼,重视贞洁,虽说那次在山洞自己和云乐是意外,但是既然云乐愿意把身子给他,便也意味着他的心里也是有自己的,他话虽说不用自己负责,但心里肯定是希望自己负责的。

两情相悦?

沈墨心底冷笑一声,面不改色,道:“那你可去见了他?”

邬启恒摇头,如实道:“并未,得知大当家在温府,我便先来这里,打算一会儿再去找云乐。”

“那我便不留你了,一会儿我也得去陪陪玉书。”

......

邬启恒兴高采烈地出了温府,直奔风云酒楼而去,在酒楼里歇息的云乐脸色极差,突然的头痛让他措手不及,不仅如此,请了大夫上门诊治却压根看不出什么来,直道他是过于疲惫,多多歇息,吃点安神药便好。

云乐拧着眉,一手捏着鼻子,一手举着碗,强忍着恶心把一碗黑乎乎的药汤往自己嘴里灌,灌完之后立即往嘴里塞了两块糖,骂道:“庸医,都是庸医,落后的时代,医药也落后,喝这么苦的药,还是现代好,有什么毛病机器一查就知道,吃药也不用吃这种这么苦的中药,吃客胶囊,喝点冲剂就完事了。”

刚喝完药,伙计敲门入内,小声在云乐耳边说了一句,云乐脸色大变,猛地拍了一下桌案,吓得伙计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低着头满脸惊慌。

“不是让你们好生招待那位贵客,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他,他怎么会突然离开,还去了对面的福兴酒楼?”云乐竖眉,一脸怒容,语气极为不善。

云乐口中的“他”指的是风嘉佑,风嘉佑昨日来了风云酒楼,云乐笃定他不是一般人,所以特地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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