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大哥,你怎么来了?”

云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欢脱地走向沈墨,眉心的朱砂嫣红,明晃晃地表明自己哥儿的身份。

这个世上,最多的是寻常男人,女人和哥儿少,而一般来说,相貌标致端正的女子、哥儿都极其容易受到男人的追求。

云乐穿越过来前的原主,因常年干农活,无论是脸蛋还是手脚都显得粗糙,本就只算清秀的小脸蛋更是平凡得容易让人一眼就忘了,再加上家里穷,没钱,还有一大家子人,村里前后都没人愿意娶他。

而今,开了店,赚了钱,注重了保养,眉眼间一派自信,与往日的截然不同,不说别的,端看而今那些店铺人声鼎沸的日进斗金的样子,想娶他的人都快将云乐家的门槛给踩破了。

云乐不是原主,原主曾想过为了逃离贫困的家庭跟年过四旬的米商走,但来自现代社会的云乐可眼界高着呢。

没钱的不要,长得丑的不要,他的择偶标准,必须得是宽肩窄腰大长腿的大帅哥,可想而知,村里那些求的人他压根就瞧不上,更别说嫁了。

而前些日子,他救了的男人钱向明就长得风流倜傥,风度翩翩,有了钱向明,云乐更不可能看得上其他这些无论气质还是相貌都处处比不上他的歪瓜裂枣们。

毕竟有了对比就有了伤害。

更何况,他还见过比钱向明还要俊美帅气的沈墨。

从第一次见到沈墨开始,云乐心里就隐隐有预感,这男人的容貌怕是鲜少有人能敌,就是可惜了,是个山寨的寨主,要是哪天被朝廷围剿了,说不定就死于非命了。

长得好看却是个违法乱纪的山匪强盗头子,这才让他没办法狠下心来跟他交往。

就怕哪天自己跟着倒霉。

可就算不能确认关系,搞点暧昧也不是不可以,他能看得出来,沈墨是对自己有意思的。

这个世界男人和哥儿是可以结合的,还会受到整个社会的祝福。

可就在他快要挨近沈墨时,沈墨突然往后猛地退了一步,眉眼间掠过一丝不加掩饰的厌恶,“这位公子,请自重。”

云乐笑脸一僵,尴尬地停住脚步,无辜地望着沈墨,显得有些无所适从。

一旁正担忧的温玉书也略为错愕,提到嗓子眼的心骤然放下,嘴角忽地扯出一丝微末的弧。

“沈墨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是云乐呀,你......不记得我了吗?”

云乐有些不可置信,想走近一步,却又不敢靠近,只因沈墨周身的气场太过渗人,只能站在原地,小心翼翼地问。

“云公子,我是沈墨,不过我是温公子的护卫,不是你口中的大哥,我想你是认错人了。”

沈墨彬彬有礼,言行举止让人挑不出错处,却莫名让人觉得冷漠无情。

“温公子的护卫?不是,你不是......”

怕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温玉书突然打断他,语气温和:“没错,这位是我的护卫,云公子向来是认错人了,若是真有什么要说的,你可以直接找我,不过,今日我还有些事儿要忙,改日云公子你递上帖子找我便是。”

刚好,温母领着一双年幼的儿女走出大门,温玉书愈发没有精力去跟云乐说些什么。

“玉书,玉书,你真的回来了!”温母泪流不知,得亏身边的丫鬟搀扶着,否则那过快的步伐指不定得摔着。

“大哥。”两个可爱的小萝卜异口同声。

“母亲,玉贤,玉莲。”温玉书忍住想哭的冲动,神情也难掩激动,当着众人的面,不好说什么相思之情,连忙转头吩咐管家带沈墨三人回府休息,然后自己与温母和弟弟妹妹一同回房。

一时间,站在门口的人散得差不多,只剩下看家护卫和被挡在门外云乐。

先是被沈墨假装不认识,又被温玉书无视得彻底,云乐的自尊心极强,怎么可能咽得下这个气,恨恨地剜了牌匾上的“温”字,咬咬牙,心道:“等着瞧吧,温玉书。”

云乐认定这一切就是温玉书搞的鬼。

明明之前沈墨大哥对他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沈墨大哥会对他笑,会说他很与众不同,摆明了就是很欣赏他,上次分别时还说再见会好好招待他,怎么可能突然天差地别?

很明显,肯定就是温玉书搞得鬼。

上次听说温玉书被山匪劫走,他还高兴了很久,这个讨人厌的万恶的资本主义,不过即使投胎投得好,一出生就锦衣玉食才有这样的好日子,却压榨穷困的劳动人民,就应该被抓走,吃得苦。

却没想到抓他走的人居然是沈墨大哥。

也是奇怪,沈墨大哥那么深明大义,而且他之前也提过温玉书的事情,沈墨大哥应该对温玉书深恶痛绝,抓走温玉书也应该是为民除害,怎么就变成了温玉书的护卫?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一会儿工夫愁眉苦脸的?”钱向明温和地笑了笑,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走向紧蹙着眉头的温玉书,抬头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温府”,眼中划过一丝厉色。

对沈墨说的那些关于温玉书、温家仗势欺人的话也对钱向明说了一遍,以至于,钱向明对温玉书也好对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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