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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工地上接连出现了许多怪事,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意义上的无法遮掩。

真皮沙发上歪歪扭扭躺着一个人形状的小伙子,随意且得瑟的抖着腿,像是一个成熟的帕金森患者,而在他的面前是一个穿着西装打领带的中年人,范否,范老板,似乎是余钱抖腿的节奏太过带感,所以范否也是情不自禁的跟着抖了起来。

两个人亲切而友好的会晤就像是两个患者在交流病情。

言语间谈的就是林家村的事情,两个人手里皆是捏着一支烟,派头十足,似乎事情已经谈的差不多了,两个人起身,范否把他送出门去。

少年人名叫余钱,家中排行老三,江湖人称为三哥。

按照余钱的说法他之所以叫余钱是因为他们家早年间太穷,所以父亲盼望家中每年能余出些钱,这才给刚出生的孩子名为余钱,余钱还有一个哥哥叫余粮,由此可见余钱父亲取名可真是别出心裁,而事实上余钱也极为争气,自打他出生以来,余家运头高照,再也没有挨过饿,也渐渐有了钱。

在余钱的前面还有一个姐姐,在早年间饿死了,所以一直以来余钱也不知道那位姐姐的名字叫什么,父亲偶然间谈起过,只说是那位姐姐出生还未满月便死了,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取名。

而“三哥”这个称呼极有意思,他本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按照道理来说怎么着也只能叫三弟,可偏生得了个三哥的称号,这让他觉得有些搞笑,当然他能理解别人称他一声哥是给他面子,但是今年的他也才是个二十多岁的小鲜肉啊。

回到家中的余钱看着镜子里那张还没来得及刮掉的络腮胡,悲伤地叹了一口气,有些人是娃娃脸而他则是叔叔脸,着实给自己找对象增加了一点难度啊。

阳光明媚略显忧伤,因为人生第三百二十四次相亲宣告失败。

那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子,可惜的是两个人出去吃饭竟然想要自己帮她付钱,自己才点了一盘十块钱的炒面而她点了一桌子的硬菜,什么佛跳墙,海参炒饭,铁锅炖大鹅,很显然这样一个能吃的女孩子并不适合自己,更何况点了还不吃完的人更可恨,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他自然拒绝了女方的建议,付完自己的炒面钱然后遗憾的告诉对方他们两个不合适,可是对方竟然反手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余钱自然是一个讲风度的男人,笑了笑,然后反手还了两个巴掌,古人云,来而不往,非礼也。

余钱躺在椅子上,默默地把墨镜戴上,这张帅脸除了每天要刮的络腮胡之外的唯二瑕疵就是那双小眼睛,正常来说这双眼睛并算不上是什么瑕疵,但是那双清澈的眼睛太过和善,看着就像是一个很好欺负的人,所以这么多年来余钱出门总是会戴着墨镜。

林家村从张老三事件之后更是接连出现了好几次诡异事件,而林家村工地上的这些事情在一定范围内闹得沸沸扬扬,工地上的人则是唯恐避之不及,不愿意谈及那些事情,更有一些人因此离开了工程队,毕竟他们还年轻,有的是力气,没必要把生命奉献在那个地方,更何况包工头所付的工资也没有比其他地方高多少,“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的意思是包工头给了我足够高的工资,我做配得上这些工资的工作,这是一个没必要上升到道德层面去抨击他们离开行为的事情。

作为最坚定的无神论者,余钱对于怪力乱神之说嗤之以鼻,从小到大便有一个余大胆的称号,以致于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一向窝窝囊囊的余老头是怎么生出来这么一个大胆的儿子的。

余钱摸了摸自己新烫的发型,觉得此处应有酒喝,于是拿起自己的保温杯,吨吨吨喝了三大口,随后满意的抿了抿嘴唇。

保温杯里装的是白酒,余钱对酒并没有多少品鉴能力,在他看来几十块钱一桶的散装白酒与几百上千块一瓶的高档白酒并没有多少区别,至少在他看来酒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度数的高低,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对那些品酒师很是敬佩,抿一口便能分辨出酒的年份确实很厉害。

林家村的事情他一直都有听说,无论是很多年前的灭村事件还是前几个月的大火事件,余钱都有在关注,只不过他这个人爱钱爱到了一定程度,从小到大他所做的每一件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钱,为了钱读书,为了钱工作,不谈理想,不谈情分,干净利落,说要钱就要钱,其它什么都不要,朋友不要,女人不要,若是必要,脸也可以不要。

这些年来,他的身份很多,厨师、酒保、保镖、律师、侦探什么都干,什么都做得有声有色,当然他从来不做没有钱拿的事情,所以这一次若非有人出了大价钱即便他再好奇林家村的事情也不会插手,毕竟这会影响他挣钱,世界上还有那么多钱要挣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其它事情上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有人出钱让他去摆平林家村的人或者说摆平“鬼”,这让他有些开心的抖了抖腿。

第二天,余钱一身破衣服的来到工地,成为了一名搬砖工人,秋日的砖头并不烫手,但阳光却最是灼人,肩膀上的毛巾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这个年轻人看着并没有多少年轻人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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