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恶,本质上也是作恶,至少是帮凶。

助纣为虐就是这个意思。

许多人纵容恶人却自诩善良,但很快会发现自己居然屡遭报应——究其原因,是你纵容恶人替他顶了罪背了锅,他的恶就转移到你身上!

你不恶报谁恶报?

年子断然:“别再做任何自以为是的算计了!你打不赢他毒不过他!还是离婚吧!”

古代,女人没有离婚的权利,永远也无法摆脱渣男,哪怕你明知他是一坨狗S,你也只能闭着眼睛一辈子吃屎。所以,女人也只能选择更弱的对手——斗其他小老婆!

可现在,不同了。

法律赋予了女人公平离婚的权利。

也就是说,你一旦发现他是一坨屎,你有权利一脚踢开他,然后,选择新的生活。

每个人的一生都很短,每个人来到这世界上一趟,也很不容易。

这世界上有大海,有森林,有雪山有草地……有无尽的诗歌和远方,还有无数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世界很大,大家都应该去看看!

这世界,在女人的眼中,也应该和男人一样精彩。

遗憾的是,许多女人到后来,彻底忘记了理想,忘记了奋斗,忘记了自我价值,忘记了人格尊严……眼里只剩下男人,小三,鸡毛蒜皮的琐事……一辈子窝窝囊囊,蝇营狗苟,到老,都没有醒悟!

屎很臭,你不是捂着不让臭,而是赶紧离开!

为什么非要一辈子跟屎耗着跟屎斗气,然后,自己变得一身屎味,臭不可言?

离婚,便是现代制度给女人的福利之一——纠错机制!自我救护。

遗憾的是,许多女人无视这种“福利”,居然愚蠢地非要和一堆G屎们恶斗不休——还自以为自己是宫斗高手!

可是,你这种宫斗有什么意义?

其结果,基本上是把自己耗成面目可憎的黄脸婆而已。而且,让男人更加的肆无忌惮——我无论怎么渣,老婆也舍不得我。你斗走了小三,我找小四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即便我玩过火了,老婆还会主动出来善后呢——反正我们家是男人,我们不吃亏的!

自尊呢?

主动犯贱到尘埃里去的老婆们!

某种意义上来说,原配的这种态度,其实极大助长了渣男们的气焰!

别说什么忍辱负重——天下负心汉那么多,你见到几个渣男的财产真的被原配算计得一毛不剩了?

事实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偶尔有一两个也是特例),更多的是,斗到后来,情意分毫不存,原配被打发几个小钱彻底赶出去!

男人在外打拼,见识,人脉,手段(狠毒)都远胜于你,你除了整整小三,过过嘴瘾,你本质上伤得了男人什么?再毒一点的男人,干脆提前转移了财产弄一大堆债务,你要分钱是吧?分一堆债给你好不好?

不如趁早离婚,能多分几个钱就多几个钱,好好过自己的日子,然后,重新开始,这不是还有几千万小鲜肉光棍着吗?

有什么好怕的?

林A还是满脸的不甘心:“年小明……我真的不想离婚,我还有两个孩子,我若离婚,就真的便宜小三了,她那么年轻,她一定会为渣男生孩子的,到时候,我们就是人财两空了……”

说来说去都是钱。

这是原配的通病。

钱,人人爱,但是,你得权衡利弊——把自己也放在天平的砝码上一起称一称——事实上,一个人有几千万和虚拟的几亿,在生活享受上是不大的!

每一个人,一生中只能花费自己拥有财产的十分之一(或者不到),其余的,都是给其他人花了或者成为遗产了。

反正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拼命看不穿有意思吗?

年子耐着性子:“你不离婚,男人还是会给小三花钱,生了孩子,也照样抚养。法律规定了,小三的孩子也有继承权,没准你男人到时候立一个遗嘱,大头财产都给私生子,你能怎地?还不如趁着有谈判条件的时候,尽早决断,多分钱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利益,不是更好吗?你看国外的那个谁谁谁大富豪,离婚后,老婆分了几百亿美金,这几百亿美金拿着不爽吗?再买一万个小鲜肉都够了……”

甚至,小鲜肉也都是屎。

你拿着钱去学习,去奋斗,去旅行,去做慈善,去看诗歌和远方……不亦乐乎的事情那么多,不一辈子缠着任何男人的裤腰带以下,也不会死!

林A纵是愁眉苦脸,也被逗笑了。

年子:“你放过他!最主要是,放过你自己吧!”

林A也不过四十来岁,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许多人活到八九十岁并不稀奇。你想想看,你三四十就和一坨屎耗着,天天生气,天天郁闷,如此,居然持续后半生的四五十年……好恐怖,是不是?

为什么不赶紧跳出屎堆,重新开始自己后面的四五十年呢?

你难道生来就是为了和屎呆一起,为屎善后的吗?

那你就枉来人世走一趟了。

林A这才真的有点心动了。

她惶惶然地:“离婚,真的是纠错制度吗?”

“当然!法律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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