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月升,繁星撒满苍穹,风暴席卷尘沙,吹入喧嚣的【天市】。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街上的行人却越来越多,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是纸碎迷金,浓妆艳抹的女人来来去去,走街串巷的招揽着客人此时此刻的【天市】,已完全变了个模样。

维摩罗什在乌烟瘴气的人群中穿梭,当夜空中的乌云遮挡住月亮的时候,维摩罗什在这条街的尽头,找到了一家还算是僻静雅致的客栈。

客栈门前矗立着两根高大的木梁,木梁上架着一块巨大的楠木招牌,楠木招牌上用金漆写着斗大的【富贵】二字。

客栈的女老板正站在门前,吆喝收下几个精壮的大汉,让她们将门板给装上,大有准备打烊歇业的样子。

这位女老板看上去不会超过三十岁,一张精致的瓜子脸,涂抹着厚厚的脂粉,看上去有些妖里妖气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美丽。

她的确是个大美人,而且还是在大唐境内,绝不可能见到的美人。除了高窕的个头,完美的身段,高高的鼻梁,她还拥有麦穗般璀璨的金色头发,以及大海般蔚蓝的动人双眸,这让她的美丽更加增色不少。

特别是她胸前的波涛汹涌,无论外形还是大小,都美的无与伦比,自从她长大成人那天开始,就吸引来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微微晃动的时候,更像是轻柔的美酒,让人心醉神迷魂飞天外。

朝客栈走去,维摩罗什和慕容杰,同时嗅到了浓郁的花香,维摩罗什顿感神清气爽,慕容杰却还是呆头呆脑,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瞧见维摩罗什和慕容杰,朝自己的客栈走过来,老板娘没好气的敷衍道:“这位客官,实在对不住,今晚没房间了。”

嗅到维摩罗什身上,沉积多年的汗酸味,以及慕容杰的破衣烂衫,所发散发出的羊山臭味,老板娘的脸上浮现出更加轻蔑之色。

她对假扮和尚的人贩子,全然没有任何的好感,同时也不想做这家伙的生意,姑且不说他有没有房钱,要是弄脏了这里的房间,将来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善哉,善哉,老夫乃是出家人,带两个孩子出门在外,实在是行动不便,还望施主替我们找个房间,明日一早我们便会离去。”

维摩罗什说着,从自己袍袖内退下个金镯,递给正翻着白眼的老板娘。

老板娘看到这个金镯,下巴颏差点就掉地上了,她万万想不到这穷酸和尚,出手居然会如此的阔绰。

这么大一个金镯子,比老板娘的胳膊还粗,别说是要在这里住店,就算买下她的【富贵客栈】,顺便再把她也给捎上,那都还绰绰有余。

维摩罗什好歹也是精绝国师,身上之前的东西可有不少,只是被他脏兮兮的宽袍大袖所挡,若不是特别注意基本上发现不了,再者说维摩罗什尖嘴猴腮的枯瘦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有钱的家伙。

老板娘立刻就变了脸色,没想到这还是个有钱的主,难关到处那么多人贩子,原来这行当还真有不少的油水。

老板娘喜笑颜开的说道:“哎吆!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您啊,别人来了没有,您来岂能没有。来福,来福!你瞎忙活什么,快带客官去上房。”

老板娘话音未落,一个箭步上前,从维摩罗什手中,把金镯子给夺了过来,抱在怀里又是掰又是咬,生怕这东西是个假玩意儿。

老板娘试了半天,这东西无意是真家伙,才爱不释手的将其收入怀中。

这时候高大威猛的来福,悄悄凑到老板娘面前问道:“老板娘,今天可没多余的客房,您让我给他们安排什么房间,难道说让他们住柴房不成?”

来福说话时的声音很低,他知道这话可不能让维摩罗什听见,只敢躲在老板娘背后窃窃私语。

“你呆啊,是傻啊!跟了我这么久,怎么还是个愣头青,一点儿脑袋瓜子也没有,早知道把你给阉了卖到宫做个公公,老娘我也能趁几个钱花花,在这里白吃我的白喝我的,到头来什么玩意儿不懂,跟个酒囊饭袋有何区别。”老板娘紧要银牙低声骂道。

“别介,别介,我这不是正想主意吗?”来福摇头道。

“还有什么好想的,把他们带我屋里去。”老板娘无奈的透了口气。

“啊!不是吧,老板娘,他们虽有几个钱,但这糟老头子,未免太寒颤了,您千万不能糟践自己。那娃儿倒是生的可爱,白白净净像个银娃娃,可他这么点岁数,毛都还没长全,您也太心急了吧!”来福神色凝重的说道。

“你这呆子,说什么瞎话。难道要放着这么好的生意不做,上哪去找出手如此阔绰之人,把我的房间腾出来给他们做客房,我可不想错过这桩大买卖,你成天到晚没事瞎琢磨些什么,要是再敢无言论语担心我割了你的舌头。”老板娘嗔怒道。

来福立刻转忧为喜,又是赔礼又是作揖的说道:“还是老板娘想得周到,瞧我这榆木脑袋,真是越大越不中用,您可是咱们天市的头号女神,怎会看得上这尖嘴猴腮的糟老头,还有那乳臭未干的傻小子。”

“少废话,快去接客。你要敢把老娘生意搅和黄了,担心老娘真阉了你卖宫里去,再把你那话儿拿去喂豺狗。”老板年低声呵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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